各鄉鎮,縣直各單位:
為加強縣委辦公室隊伍建設,確保正常工作需要,我辦擬在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 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人數
公開選調工作人員10名,其中 公務員身份(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副科級以下(不含副科級領導職務)工作人員6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4名。
二、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
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事業心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2、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綜合協調能力;
3、學歷: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4、年齡:公務員身份35周歲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事業編制36周歲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儀表端正。
三、選調程序和方法
公開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核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考者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相片(證件要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相片要2張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到指定地點報名。由縣委辦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者,填寫《報名登記表》。
1、報名時間:2017年1月3日—1月8日(節假日正常報名);
2、報名地點:縣委辦政工室(行政中心508室);
3、報名電話:0746-4711736。
(二)筆試
1、筆試內容:公文寫作;
2、考試時間:2017年1月14日上午9:00-11:30;
3、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三)面試
1、面試時間:2017年1月底;
2、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名額:按1:2的比例進入面試,即筆試成績行政編制前12名,事業編制前8名。
(四)考察
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得分,以考生綜合得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采取個別談話、調查走訪等方式,全面、客觀、準確地了解考察對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
(五)確定人選
根據筆試、面試、考核的綜合情況,由辦公室研究提出建議人選,報領導小組審定。
(六)公示
人選確定后,在新田政府網、新田新聞網等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七)試用和調入
公示期滿無不良反映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程序辦理借調手續,實行一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后,根據試用期表現和本人意愿,按照規定程序辦理正式調動手續。對因職數限制而未被錄用的優秀人才列為后備人選,以后根據工作需要另行選調。
四、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公開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經研究決定成立縣委辦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書記唐軍任顧問,縣委常委、主任劉安平任組長,縣委辦副主任唐軍、唐志堅、何建飛,縣委組織部副部長鄭水龍,縣編辦主任駱桐雄,縣人社局局長肖亞飛任副組長,胡圣、文凌、王華、何登武、劉柏慧等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唐志堅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胡圣、文凌、王華、何登武、劉柏慧等同志為辦公室工作人員,負責公開選調日常工作。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