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黎燕霞同志符合公務員錄用資格條件,擬同意錄用為公務員,現予以公示。公示期間,如對擬錄用人選有異議,請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辦公室反映。
公示時間:2017年1月11日—2017年1月17日
聯系電話:0751-5551067
樂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月11日
擬錄用公務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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