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6年清遠市清城區公開招聘(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的有關程序和規定,經清遠市清城區公開招聘(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現對已通過考試、體檢等程序的擬聘用人員(具體名單見附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間,如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請向清遠市清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反映情況必須使用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匿名信函將不予受理;經公示無異議的,將按相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時間: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12日
聯系電話:0763—3939380
清遠市清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七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