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在全國不組織專業科目校考,承認各省聯考成績,省聯考成績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達到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資格線即可報考我校。錄取原則為:
① 音樂、舞蹈類專業按聯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② 美術學、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按文化考試成績占40%、聯考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依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③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文化考試成績占80%、聯考成績占2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依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④ 藝術類專業考生身高符合招生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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