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人員須根據報考專業要求提交下列證件及材料:
1.《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2.有效身份證件。有效身份證件須與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所填寫的證件類型一致。
3.畢業證或學位證書。以碩士、博士學位作為報考依據的,須提交相應專業學位證書。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報考上一級別工作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應具有下一級別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博士學位報考人員除外)。
5.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護士執業證書。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醫師執業證;報考專業代碼為203、204、368至374專業的人員,應提交有效的護士執業證書。
6.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報考醫學類相應專業(指臨床醫學類、口腔醫學類、中醫學類和中西醫結合類)的人員,須按相關文件要求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7.受聘師級職務聘書。以中專學歷報考中級資格的人員,須提交受聘相應專業職務滿7年的聘書。
8.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
尚未取得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2016年參加本專業考試部分科目已合格人員除外),須提交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
9.報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提交的證件及材料,均為原件(原件審驗后退回)及復印件(復印件須所在單位或檔案存放單位核實并加蓋印章)。《申報表》各欄目內容須與提交的證件及材料信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