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時間暫定為2017年2月18日(星期六),具體以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為準。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2、筆試只考一科,總分為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見崗位表。
3、筆試成績查詢。考生可在報名網站查詢本人的筆試成績,對筆試成績有異議者可根據查分通知的規定在指定時間內遞交書面查分申請(須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的復印件),查分結果由縣人社局公務員與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向考生反饋。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5、考生違紀違規處理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