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田區2016年12月公開招聘公共事務輔助員筆試、面試、資格復審、考察、體檢工作已結束,已確定擬聘用人員19名,現將聘用單位和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如下:
1、區紀委:蔡佳耿為普通管理類公共事務輔助員
2、區紀委:黃若蘭為普通管理類公共事務輔助員
3、區委宣傳部:韋海茜為普通管理類公共事務輔助員
4、區委政法委:吳積浪為普通管理類公共事務輔助員
5、區人大:宋鑫為專業技術類公共事務輔助員
6、區人大:劉媛媛為專業技術類公共事務輔助員
7、區人大:李昕欣為普通管理類公共事務輔助員
8、區政協:吳妙瑩為專業技術類公共事務輔助員
9、區政協:黃詒盛為專業技術類公共事務輔助員
10、區政協:王衛云為專業技術類公共事務輔助員
11、區發改局:齊仁旭為專業技術類公共事務輔助員
12、區經促局:劉綺雯為專業技術類公共事務輔助員
13、區財政局:周冰鈺為普通管理類公共事務輔助員
14、區人力局:黃小玉為專業技術類公共事務輔助員
15、區住建局:劉旭康為專業技術類公共事務輔助員
16、區審計局:劉紅梅為專業技術類公共事務輔助員
17、區安監局:鄧小婷為專業技術類公共事務輔助員
18、區更新局:談春梅為專業技術類公共事務輔助員
19、區前期辦:寧意為普通管理類公共事務輔助員
公示時間為2017年1月13日至1月19日。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人、來電、來信等方式向鹽田區人力資源局(地址:深圳市鹽田區深鹽路2088號行政中心424室,聯系電話:25228425,25228426)反映公示對象的違規違紀行為。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反映人必須提供真實姓名、聯系電話、家庭地址或工作單位,以示負責。
鹽田區人力資源局對反映人和反映情況將嚴格保密,對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將認真進行調查核實,弄清事實真相,并視情況以適當方式向反映情況和問題的單位或個人反饋。調查屬實并影響聘用的,取消擬聘用人選的聘用資格。
鹽田區人力資源局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