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進一步推動高校辦學的進程,拓寬優秀人才的選拔渠道,促進高職教育的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特制訂本招生簡章。
一、指導思想
1.通過實行“文化聯合測試+綜合測試”的方式,擇優選拔適合在高職院校相關專業學習、在某些方面具有特長或綜合素質優秀的人才。
2.堅持自主、自律原則;堅持科學選才、體現特色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堅持院校負責,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監督原則,規范提前招生各項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招生對象及要求
1.已參加2017年普通高考報名的學生,其中,普通高中畢業生的學業水平必修科目測試成績須達到4C1合格(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七門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等級中D級不得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
2.目前未參加2017年普通高考報名或學業水平必測科目不符合報考要求的考生,須于2017年1月15日前到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招辦辦理高考補報名或相關必修科目測試補報名手續。否則提前招生報名無效。
3.考生需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規定的相關專業的身體要求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三、報名流程
(一)報名辦法
1.報名形式: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2017年1月15日—20日。
3.報名網址:通過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jseea.cn)報名并網上支付語文、數學、外語三門文化聯合測試科目費用。
4. 網上報名流程:登入網站→注冊→填寫考生信息→填報專業志愿→付費確認提交。
(二)志愿填報
考生報名時同時填報專業志愿,每位考生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和1個服從志愿。藝術類兼報文理科考生,符合普通類報考條件的,可填報文理科專業。藝術類和普通類專業不可以兼報。最終考生專業將優先錄取該生第一志愿。
(三)考核辦法
考生必須參加3月20日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的文化聯合測試,學校采取“文化聯合測試+綜合測試”相結合的形式對考生進行考核錄取。
1.考核內容:
(1)3月20日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文化聯合測試,測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
(2)4月15日至16日,我院統一組織綜合測試。
(3)免語數外文化聯合測試考生,必須參加我院組織的綜合測試。
2.考核分值:文化聯合測試科目以A、B、C、D四個等級呈現,成績按如下算入總分:A級95分,B級80分,C級65分,D級60分;綜合測試滿分為100分。
3.總成績=文化聯合測成績(語數外成績,滿分285分)+綜合測試(滿分100分)+政策性加分
4.報名考試日程及地點安排:
時間 | 內容 | 地點 |
1月15—20日 | 考生登錄省教育考試院官網報名,網上支付文化聯測考試費 | 考生所屬省轄市高中學校 |
2月25日前 | 文化聯測免試考生提交申請材料 | 江海職業技術學院 |
3月16日前 | 學校公示文化聯測免試考生名單 | 江海職業技術學院 |
3月18日—19日 | 學業水平必測科目補考(未合格科目) | 考生所屬省轄市測試考點 |
3月20日 | 江蘇省語文、數學、外語文化聯合測試 | 考生所屬省轄市測試考點 |
4月15日—16日 | 綜合測試 | 江海職業技術學院 |
4月30日前 | 擬網上公布錄取考生名單 | 江海職業技術學院 |
注:綜合測試具體安排提前公布在我院招生網,請考生注意提前查詢或咨詢。
(四)文化聯合測試免試政策
免測考生類型 | 文化聯合測試免試條件 | 備注 |
①學業水平測試 | 符合基本報名要求,第一次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成績在4B或者1A及以上,(該項數據由省考試院提供,不需要考生單獨提供材料) | 符合①項免測類型的,由我院向省考試院統一查詢。 符合②-⑤項免測類型的,請將證明材料復印件(注明聯系方式)于2017年1月20日前傳真至我院,傳真號碼:0514-87579907;證明材料原件通過郵局EMS方式于2017年3月4日之前寄至江海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地址:揚州市揚子江南路5號,郵編:225101,聯系電話:0514-87579903,收件人:王老師,請注明“提前招生免試材料”。并持身份證原件及相關證件原件于4月15日到校參加綜合測試。 |
②綜合優秀生 | 在高中或同等學歷教育階段獲得區(縣)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區縣級以上榮譽的考生。 | |
③科技特長生 | 高中階段在教育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學科、科技、發明、創新等大賽中獲地市級三等獎及以上。 | |
④藝術特長 | 聲樂、器樂、舞蹈、美術等藝術等級證書八級以上(含八級)。 | |
⑤體育特長 | 近三年獲得地市級及以上比賽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或者具有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證書者。 |
(1)以上文化聯合測試免試考生,須持有《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報名信息表》、《江海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提前招生文化聯合測試免試申請表》(樣表在報名網站上下載)、相關獲獎證明原件。
(2)考生須對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經查實為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3)申請免試入學資格的考生須已辦理2017年高考報名手續。4月14日前或當日到江海職業技術學院進行現場確認,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學業水平測試證明材料不需要提供)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經學校審核確認后,統一參加4月15日我院組織的綜合測試。綜合測試通過后的考生名單將在學院網站公示一周,無異議后,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審批通過后按考生第一專業志愿錄取。
(4)所有免文化聯合測試的考生語數外聯考成績統一核算成語文80分,數學80分,外語80分,總分240分。
(五)加分獎勵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并在學校招生網上公示一周,無異議,錄取時將在考生總分的基礎上進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項加分條件時,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項):
加分政策項 | 加分分值 | 備注 |
①獲得國家級教育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學科、科技、發明、創新等大賽一等獎(含以上獎項)、二等獎、三等獎的考生。 | 一等獎50分 二等獎40分 三等獎30分 | 考生綜合測試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
②獲得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學科、科技、發明、創新等大賽一等獎(含以上獎項)、二等獎、三等獎的考生 | 一等獎30分 二等獎25分 三等獎20分 | 考生綜合測試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
③第一次學業水平必測科目測試等級加分(最多加4門) | A級每科加20分 B級每科加10分 | 數據由省考試院提供,考生不需提供材料 |
④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榮譽(最多加3次) | 10分 | 考生綜合測試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
⑤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 | 10分 | 考生綜合測試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
⑥少數民族考生 | 3分 | 數據由省考試院提供,考生不需提供材料 |
⑦目前我院部分專業已與省內外大中型企業進行合作辦學,開展訂單式培養。凡畢業后自愿到相關企業服務并經該企業考核合格簽訂培養協議的考生。 | 20分 | 3月4日前聯系我院招辦李老師簽訂訂單式培養協議 |
注:如加分項目和政策有調整,以經省招委會批準的我省2017年招生政策為準。
(六)考生綜合測試現場確認
1.報名考核費:綜合測試無須交費。交通費、食宿費自理。
2.現場確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申請政策加分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提交的材料及填寫內容必須準確真實,如有差錯或弄虛作假,責任自負。
(七) 錄取原則及說明
錄取工作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由學校統一組織錄取,錄取過程堅持“綜合評價、注重素質、擇優錄取”為原則,統一錄取標準,體現提前招生院校人才培養特點。依據考生考核總成績分專業從高到低錄取,考生總成績=文化聯合測成績+綜合測試分+政策性加分,同分的考生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文化聯合測試成績、綜合測試成績依次排序。
1.錄取分數線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和招生計劃數綜合考慮。錄取名單經公示后,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審批手續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2.按教育部規定,參加提前招生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17年全國統一高考,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正常填報志愿。
3.新生入學后,提前招生院校將對其進行資格復查,資格復查不合格者,根據相關要求和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四、監督機制
(一)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為提前招生的常設監督機構,全過程參與提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招生工作要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在高校招生中實施“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主動接受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此次提前招生,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提前招生錄取資格。
(三)招生錄取工作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領導下進行,由江海職業技術學院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五、招生違規處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六、本章程具體內容,由江海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
七、聯系方式:
電話: 0514-87579903、87579907(傳真)
學院網址:http://www.jhu.cn
微信公眾號:JHU_1999
地址:揚州市揚子江南路5號
郵編:225101
乘車路線:由揚州西部客運樞紐乘22路公交車到江海學院
由揚州火車站乘22路公交車到江海學院
由揚州汽車東站乘19路公交車至新華中學下,在對面站臺轉17路到江海學院
江海職業技術學院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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