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廣泛吸引人才,根據相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廣州市城市更新局擬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公益一類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廣州市城市更新土地整備保障中心是廣州市城市更新局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公益一類。主要負責承擔城市更新范圍內的土地整備政策、規劃、年度計劃、項目開發方案的前期調研、論證、起草等工作,并配合組織實施;承擔城市更新范圍內的土地整合歸宗方面的事務性工作;參與推進市級財政立項的城市更新土地整備項目的實施;協助城市更新范圍內土地整備資金籌集和風險防控;配合開展完善歷史用地手續報批和城市更新范圍內集體建設用地轉為國有建設用地報批等工作。
二、選調崗位、人數
具體崗位和人數詳見《2017年廣州市城市更新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廣州市有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規定執行。
四、選調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對象范圍:
廣東省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公益一類)在編在崗人員。
(二)選調人員條件:
1.具有廣東省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身份;
2.現聘管理崗九級職員或專業技術12級及以上崗位;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4.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業的身體條件;
6.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以上等級;
7.非廣州市常住戶口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
8.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開選調對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尚在新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0.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
11.符合選調崗位的學習和工作經歷要求(見附件1)
五、選調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郵寄報名方式進行,郵寄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418號華以泰國際大廈601室綜合部收(郵編:510000)。
2、報名時間: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2017年1月25日10個工作日(以郵戳時間為準)。
3、報名材料:
(1)《2017年廣州市城市更新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學歷鑒定、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須有現聘崗位類型及等級)、工作證、相關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3)《2017年廣州市城市更新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以上材料統一使用A4紙打印或復印。
4、注意事項:報名人員應認真對照選調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選調職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選調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選調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接受報名。
(二)資格復審
崗位匹配性測試前,將組織現場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需攜帶以下資料:
1.《2017年廣州市城市更新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學歷鑒定、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須有現聘崗位類型及等級)、工作證、現聘崗位類型及等級證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報考者對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經查實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選調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凡與招聘條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均不得參加測試。未通過資格復審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測試
資格復審合格者,由廣州市城市更新局通知進行測試。主要測試報名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等(具體時間、地點和方法另行通知)。參加測試人員憑身份證原件參加。
(四)組織考察
按選調崗位職數1:1確定考察對象,主要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同時復審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被確定為組織考察人選的人員需在組織考察前,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參加選調的證明,否則取消考察資格。如不能出具、放棄考察或者考察不通過的,由我局研究確定是否遞補選調人選。
(五)體檢
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要求及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的規定執行,有不合格者,由我局研究確定是否遞補選調人選。
(六)公示
根據測試、體檢和考察結果,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廣州市城市更新局官網上對擬選調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
(七)辦理調動手續
經公示沒有不良反映或所反映情況不影響調動的,按程序辦理調動及任職手續。如公示中發現有影響調動問題的,由我局研究決定是否按照總成績依次遞補人選。
六、選調注意事項
(一)選調人員已具有的專業技術資格或職務等級高于選調崗位等級的,如被聘用,均按選調崗位中標明的崗位等級和省、市有關規定聘用。參加選調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二)不負責配偶調動、工作安排和戶口問題。
(三)資格審查需提供學歷鑒定,請提前辦理。
(四)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
(五)未獲選調的,不另行通知,報名材料恕不退還,將作保密處理。
七、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廣州市城市更新局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66885815、66885809
監督電話:83849093
2017年1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