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肇慶市環境保護局鼎湖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8名初級雇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則及方式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選人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肇慶市鼎湖區機關雇員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經相關招錄程序后擇優錄用。
二、招聘人數和條件
(一)招聘人數
本次共招聘初級雇員18名。
(二)招聘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思想政治素質好,政治堅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該崗位主要從事基層環保工作,工作強度較大,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戶籍不限,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2日后出生),報考人員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招收專業為:環境保護類、計算機類、行政管理、法律專業、財務專業(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及兩年以上財務工作經歷),招收人數共18名。
5、具有以下條件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熟悉機關單位日常運作,具有環保相關的工作經歷或對應招考專業的技術職稱。具有以上條件人員報名時附相關證書證明材料。
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人員,不接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即:向社會公布招聘人數及所需資格條件,由應聘人員自愿報考。經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擇優錄用。筆試、面試評分實行百分制,按筆試、面試各占5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2月15日至2月17日。
2、報名地點:肇慶市環境保護局鼎湖分局二樓辦公室。
3、報名要求:本次招聘實行現場報名。報考人員需填寫《肇慶市環境保護局鼎湖分局招聘機關雇員報名表》(見附件下載)。報名須提供畢業證書、身份證、工作證明等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交彩色1寸照片3張。
4、資格審查:由招錄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報考資格的人員,并發給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按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擬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擬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足1:3,視筆試成績調整進入面試人數。考生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情況將在鼎湖區政府門戶網公布。
筆試時間為2017年2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另行通知考生。面試事項另行通知。
(三)體檢
經筆試、面試確定考生總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由應聘人員個人負擔。
(四)組織考察
由招錄單位派出考察組,對通過體檢人員進行考察和綜合評定。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特別是要考察與擬任職位相關的素質和能力。
(五)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鼎湖區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簽訂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對聘用人員進行管理。試用期為2個月,初次聘期為1年(含試用期)。勞動合同期滿,招錄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續聘或解聘意見。雙方同意續聘的,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肇慶市鼎湖區機關雇員管理暫行辦法》(肇鼎府辦【2016】7號)標準執行。
五、其它
未盡事宜,可向肇慶市環境保護局鼎湖分局辦公室咨詢,聯系電話:0758-2621809,聯系人:馮惠、關楚儀。
肇慶市環境保護局鼎湖分局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