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屬有關高校,各設區市招考辦(教育考試院):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及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贛教規劃字〔2016〕70號)要求,結合我省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江西省2017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在高職單招工作中認真遵照執行。
各招生院校要成立主管校領導任組長,招生、教務、紀檢監察、后勤、安全保衛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監督機制,確保高職單招考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招生院校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并落實應急保障,快速、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確保考試安全、平穩、順利實施。
各市、縣(區)招生考試辦公室(教育考試院)要積極配合招生院校向考生做好宣傳工作,確保高職單招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
江西省教育考試院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