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底,海珠區環境保護局因其它工作安排暫停了環保協管員招聘工作。因工作需要,現重新啟動面向社會招聘專職協管員29名,除報名時間和方式外,其它內容均與上次招聘相同,原已參加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核者具有考試資格?,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工作內容及條件
環保協管員工作內容:承擔我局賦予的環保工作任務,負責違法排污行為、違規環?,F象等各類環保信息的收集和上報;受我局委托,協助我局執法人員監管轄區內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行為,協助我局執法人員開展各項環保檢查和執法活動;開展環保法律法規知識和環保政策宣傳;我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招聘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廣州市常住居民,本市戶籍人員或非本市戶籍人員已辦理居住證;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9月至1998年8月期間出生),具有在街道、社區和企事業單位從事環境保護、城市管理、社區管理3年及以上工作經歷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6年9月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能承擔夜間、節假日加班,以及在艱苦條件下工作的工作任務;
(五)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六)專業條件:工學專業,理學專業,法學專業,管理學專業,具體要求見《海珠區環保局招聘環保協管員專業要求代碼表》(附件1);
(七)具備一定的文字表達、組織協調和溝通能力,熟悉計算機基本操作;
(八)具有在街道、社區和企事業單位從事環境保護、城市管理、社區管理工作經歷,會粵語及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優先考慮。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7年2月10日至2月19日
報名郵箱:haizhuhuanbao_zpzy@163.com
報名方式:應聘者填寫《海珠區環保局公開招聘環保協管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并將其電子版和個人證件照、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戶口本、居住證(非戶籍人員)、社保繳費證明或單位證明等工作經歷證明材料、計生證明、機動車駕駛證等材料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送到報名郵箱進行報名,郵件名稱統一為“姓名(手機號碼)+專業名稱+應聘環保協管員”。
我局將組織對報考者相關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準予參加筆試;不符合者取消考試資格。
注意事項: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應主動將應聘意向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并經其同意。未經原單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三、筆試及面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總成績為100分。筆試滿分為100分,按50%計入總成績。面試滿分為100分,按50%計入總成績。筆試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
面試和考核結束后,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錄用人員,并按1:1的比例組織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可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體檢合格,公示無異議的,予以錄取,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按相關規定購買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待遇按年包干經費5.5萬元/年計算(含單位和個人應繳的“五險一金”費用)。
六、注意事項
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已簽訂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陳小姐;聯系電話:84393470
廣州市海珠區環境保護局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