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選聘的有關規定,現對寶安區衛生計生系統選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及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予以公示。
劉維,男;
鄂佳,女。
公示時間為2017年2月14日至20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單位和個人可通過來訪、來電、來信等方式向寶安區人力資源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反映人必須提供真實姓名、聯系電話、家庭地址或工作單位,以示負責。寶安區人力資源局對反映人和反映情況將嚴格保密,對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將認真進行調查核實,并視情況以適當方式向反映情況的單位或個人反饋。經調查發現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取消擬聘人員的聘用資格。公示期滿,未發現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寶安區人力資源局將正式受理擬聘人員材料。最終是否聘用,以寶安區人力資源局的審核結果為準。(寶安區人力資源局聯系地址:寶安中心區創業一路區政府辦公樓541房,郵編:518101,聯系電話:29999782,傳真:29999784,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深圳市寶安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