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部分擬錄取研究生關心的問題解答如下:
一、非定向、定向、委培、自籌的區別
這是考生的錄取類別。其中非定向和定向屬國家計劃內錄取生(一般理解為公費生),委培和自籌屬國家計劃外錄取生(一般理解為自費生)。
計劃內錄取生,如果與某一單位簽下定向培養協議,畢業后定向到該單位工作,則為定向生;沒有與任何單位簽下定向培養協議的,為非定向生。
計劃外錄取生,一般為自籌經費研究生,如與某一單位簽下委托培養協議,則為委培生。
定向生和委培生的生活費、醫療費等應由定向和委培單位發放,我校不發生活補助等。
二、檔案
檔案指關于考生自高中起生成的本人學習工作經歷的一系列材料,該材料由學習工作單位等整理形成。檔案除定向生和委培生外,都應以機要方式在規定時間寄達我校研招辦。對于應屆本科生,因相關的大學階段的檔案歸檔等需要時間,可適當推遲,但一般要求在畢業后的2周內寄出。考生本人一般不可直接接觸檔案。如某些地方允許考生寄送,則考生不可拆封,且必須以EMS(郵局特快專遞)方式寄出。
三、《錄取通知書》寄發:
招生單位確定擬錄取研究生名單,上報省級招生部門(考試院)后,需進行全國聯合錄取檢查,通過后下達正式錄取名單。只有在教育部下達正式錄取名單中有的擬錄取考生,才準許寄發錄取通知書。此后須準備入學須知等材料,故《錄取通知書》寄發時間最快一般為6月15日左右,本校應屆生自取,其它以郵政EMS特快方式寄出。寄出地址為考生復試報到時所確認的通訊地址,如需更改郵寄地址,請聯系研招辦。
四、關于戶口遷移問題:
江蘇省教育廳規定:被高校錄取的新生可自愿辦理戶口遷移。新生如需辦理戶口遷入學校的,務必在報到時將《戶口遷移證》交所在院系,由學校保衛處統一辦理落戶手續。2012年10月30日后不再辦理戶口遷入。蘇州大市籍的新生入學時不遷移戶口。
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時要注意遷入地址為蘇州科技學院,《戶口遷移證》上的姓名與《錄取通知書》上的一致,《戶口遷移證》上必須有身份證號、身高、血型等內容,如沒有身份證請在《戶口遷移證》備注欄注明。《戶口遷移證》涂改無效。
五、關于黨團關系:
黨員按有關規定辦理組織關系轉移手續,蘇州大市內的黨員,介紹信抬頭寫“蘇州科技學院黨委組織部”,蘇州大市外的黨員,介紹信抬頭寫“蘇州市委組織部”,入學后將介紹信交所在院系,由院系統一交我校研究生黨工委辦理,定向、委培研究生,須將黨員臨時組織關系轉到我校黨委組織部;團員應帶團員證,團組織關系直接轉到我校團委,入學后由研究生團工委統一辦理轉入手續。
六、保留入學資格:
保留入學資格,指因生育、身體治療需要或工作需要等,不能在當年9月正常入學而申請保留允許其在第二年9月份再入學的資格。要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的擬錄取考生,應填寫《蘇州科技學院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并在6月1日前完成所在學院的審核,6月5日前送達研究生部培養科。當年能正常入學的考生,不必填寫。
七、其他:
請關注研究生部網站,有關通知等可在上面查閱。
研究生部
2012年5月15日
《蘇州科技學院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doc》來源于蘇州科技學院研究生部網,最近更新:201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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