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及相關規定,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和職位
(一)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對象: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人員。
(三)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2名,其他條件見附表。
二、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3.沒有違法違紀行為,沒有參與邪教活動。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檢查,以及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
4.廣州市戶籍范圍。
5.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有學士或以上學位。
6.35周歲以下。
(二)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及技能要求等條件,詳見《2017年廣州市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年限計算以2017年1月31日為界(即要求報考者須是1982年2月1日后出生);
國(境)外學歷、學位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采取先網上預報名,再現場資格審核的方式進行。未完成網上預報名的,不接受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
(二)網上受理考生報名時間及方式:從公告發布之日起至3月10日下午5時止,應聘者可通過http://www.pyrc.com.cn/“單位招考”欄進入網上預報名。
(四)現場資格審核時間:2017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時,下午2:30-5:00時。
(五)資格審核地點:廣州市番禺人才大市場(番禺區市橋平康路德勝廣場)。
(六)資格審核時應聘者須提供的證件、資料及有關要求: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此表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在線驗證后打印,網址如下:https://account.chsi.com.cn/passport/login?service=http%3A%2F%2Fmy.chsi.com.cn%2Farchive%2Fj_spring_cas_security_check;
2.職位條件的有關證明材料,如:專業技術資格證、執業資格證等;
3.本人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2張;
4.廣州市計劃生育證明;
5.所有證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A4規格);
6.打印《2017年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一份,表格網上預報名后可自動生成。
(七)報考人數與招考職位數比例不得少于2:1,比例不足的,相應減少或取消招考職位數。
(八)應聘者應符合公布職位的資格條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與打印的《2017年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報名表》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資格。
(九)應聘人員須本人親自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
(十)2017年3月14日網上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結合進行。
(二)筆試
綜合測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內容是綜合知識能力和公共基礎知識,公文寫作等。不指定參考教材,考試擬安排在2017年3月18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面試
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1:3比例確定。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專業技術水平、專業運用能力以及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語言表達等能力要素。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安排于2017年3月31日前在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網站、番禺人才網等網站通知。
(四)考試成績按筆試與面試5:5比例合成計算。如出現兩名以上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情況,則另外加考筆試以確定招聘人選。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如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證作為入場參加考試的法定身份證明憑證,任何其他證件包括:戶口簿、護照、工作證、駕駛執照、學生證、身份證辦理受理回執、派出所開具的帶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身份證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請各考生按要求做好考前準備工作。
五、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按《番禺區機關和事業單位租賃崗位合同工管理辦法》進行。
體檢對象在參加體檢前需向招聘單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鑒定證明。考生體檢或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資格的,可按考試成績高低依次替補人選。
六、公示和聘用
(一)通過考試的擬聘用人員通過區發展改革局門戶網站和番禺人才網上公示五個工作日后,無異議的,予以聘用。
(二)獲聘人員由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管理,試用期1個月,試用合格后按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及獲聘人員考核等情況,決定是否繼續簽訂合同。
七、有關待遇
獲聘人員月薪約5000元,按規定購買五險一金。
八、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應主動將報考意向知會本人現所在單位,并征得現所在單位同意才可報考。因未經所在單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單位聘用等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二)應聘者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材料是應聘人員獲聘后辦理聘用手續必備資料,請應聘者提前辦理有關報審手續。
本公告由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解釋。
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
2017年2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