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滿分100分)。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書記員崗位增設計算機技能測試,分值占筆試成績50%)。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報名人數不足招聘人數3倍的,以實際報名人數確定。
2、面試(滿分100分)。面試以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
3、總成績。根據筆試40%、面試60%折算出總成績。
4、體檢。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按招聘職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