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江蘇常州經濟開發區城區交通管理,經研究決定,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經濟開發區分局交通警察大隊公開招聘從事路面勤務工作的警務輔助人員30名。現就招聘事項制定簡章如下:
一、招聘條件
1、 政治可靠,作風正派,責任心強,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
2、 高中(含中專、中技)及以上學歷;
3、 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31日至1999年1月31日期間出生);
4、男性,身高1.68米以上。身體健康,五官端正,校正視力不低于5.0,無色盲、色弱,無重聽,無紋身,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色素癍,無傳染性疾病;
5、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同等條件下退伍軍人優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本人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或有其他違法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2)本人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本人參加邪教組織,道德敗壞,在社會上有不良影響的;
(4)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的;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的;
(5)其他不宜參加公安輔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7年 2月25日8:30–2月27日17:00
2、報名地點: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經濟開發區交警大隊內勤室(常州市勞動東路18號)。
3、聯系電話:0519–88772237。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根據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經濟開發區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凡弄虛作假,或者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報名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退伍證及相關專長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②近期1寸免冠彩照片3張。
(二)考試、考核
1、根據報名情況,確定考試方式。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超過3:1則進行筆試。如進行筆試,筆試科目為《國家保安員資格考試》,復習內容詳見“國家保安員資格考試題庫”。筆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入圍人員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并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筆試、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由經開區公安分局組織。面試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思想素質、組織應變能力、處理問題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和崗位匹配性等。面試成績設立合格線為60分。
3、綜合成績計算。如進行筆試,按筆試、面試5:5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如直接進入面試,面試成績為綜合成績。
(三)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出現同分時,取面試高分者。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實行依次遞補。
(四)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政審。因政審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根據考核、體檢和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本公告發布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由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時,約定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勞動合同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和考核情況確定是否續簽。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
四、招聘咨詢
常州市公安局經開區分局政治處負責解答具體招聘崗位相關情況的咨詢。咨詢電話:0519-81994707。
五、紀律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由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經濟開發區分局紀委負責監督,并自覺接受經開區紀工委、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者,將追究相應責任。監督電話:0519-81994718。
六、本簡章由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經濟開發區分局負責解釋。
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經濟開發區分局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