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
(2)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的公務員登記表(或參公登記表)的復印件;
(3)考生所在單位出具的在現工作單位約定的最低服務年限已滿并同意報考的證明;考生所在單位出具的具備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
(4)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在地市級以上刊物發表的文章,參與撰寫的大型綜合材料要注明本人負責的具體部分并加蓋本單位公章(非必備材料);
(5)2張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
所有上述材料請使用A4紙復印,復印件請自行留存底稿,報名材料一律不退。
在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則取消資格并不予選調,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人員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