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2年度青島市市南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規定,現將筆試成績(詳見附件,符合“三支一扶”加分條件人員筆試成績已加5分)予以公布,并對資格審查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最低資格分數線及部分核減計劃
2012年市南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的最低資格分數線確定:綜合類筆試(A)為50分,教育類筆試(B)為50分,醫療衛生類筆試(C)為50分。
按《簡章》規定,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合格人數達不到招聘崗位規定的比例按實有人數確定。本次資格審查共核減初中語文教師(在職)1個招聘計劃。
二、資格審查人員范圍及面試人選的產生
按照有關規定,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筆試結束后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審查。根據筆試成績,在達到筆試最低資格線以上的報考人員中,按照招聘計劃和報考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選(附件中加“Y”的人員)。資格審查等額進行,對因資格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或棄權產生的空缺,按相同職位在筆試最低資格線以上人員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三、資格審查時間、地點
時間:2012年6月1 日上午 9:00-11:30 下午13:30-17:00
2012年6月2日上午 9:00-11:30
地點:青島市市南區教育研究指導中心(洪澤湖路2號甲,南京路小學旁)。
四、資格審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需按規定的時間向報考部門提交本人的《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其中報考人員畢業證書應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身份證、戶口簿及從業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證明,屬無業人員的需提交失業證或檔案代管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山東省內院校實行網上簽約的可不提供就業協議書)以及學校出具的專業、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明。
進入資格審查人員除提供上述基本資格審查材料外,還要根據本人所報考《簡章》和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職位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經驗)的,報考人員需提供勞動合同和招用人員登記表等證明材料。職位要求具有相關資格證書的,報考人員應出具相關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簡章》另有規定的按所報考《簡章》執行。報考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
五、有關說明
(一)報考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由本人參加資格審查,未按規定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 經資格審查合格并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需現場繳納面試考務費并領取面試通知書。同時關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的《面試方案》,按要求做好面試準備。
(三)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報名時所提供的通訊工具需保持通訊暢通。因材料準備不全和通訊不暢影響資格審查的,責任自負。
咨詢電話:0532-88729262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青島市市南區教育局
青島市市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