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杭州良渚遺址范圍內文物保護利用、推進良渚遺址申遺、加強遺址文物監察執法等工作,經中共杭州市余杭區委組織部、杭州市余杭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杭州市余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杭州市余杭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決定公開選調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杭州市余杭區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選調崗位及人數
杭州市余杭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副主任科員及以下的執法人員,共4名。
三、資格條件
參加選調人員除了具備《公務員法》規定應當具有的基本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二)具有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含行政編制、參公編制、專項編制);
(三)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2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特別優秀的可以適當放寬至40周歲(1977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四)公務員(參公)工作經歷滿2年(含新錄用公務員到村社基層鍛煉一年);
(五)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法學類、文史類優先;
(六)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身體健康,適應基層執法工作;
(八)符合任職回避制度有關規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一)受過黨紀或政紀處分的;
(二)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審查尚未結案的;
(三)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四、選調方法
選調工作由杭州良渚遺址管理區管理委員會、余杭區文廣新局、余杭區人力社保局共同組織實施。具體選調程序如下:
(一)發布公告。在余杭人才網(www.hzyhrc.net)、余杭區政府門戶網(www.yuhang.gov.cn)等網站發布選調公告,公布崗位、報考條件、程序方法等,進行廣泛宣傳發動。
(二)組織報名。報名采用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辦法。組織推薦的,由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填寫好《余杭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選調參公人員組織推薦表》;個人自薦的需填寫《余杭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選調參公人員個人報名表》,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蓋章后上報。組織推薦表和個人報名表的電子版發郵件(yhqwgxj@qq.com)形式報區文廣新局組織人事科,紙質版表格及相關材料送至區文廣新局組織人事科。相關材料具體包括: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歷年考核結果證明及《公務員(參公)登記表》復印件(單位人事部門蓋章),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所有材料用A4紙),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色證件照2張。
報名時間:2017年2月28日-2017年3月10日,8:30-17:00;報名地點:杭州市余杭區臨平街道邱山大街281號區文廣新局辦公樓313室);聯系電話:0571--89186839、86144691。
參加選調人員須對報名信息和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因報名表信息填寫不準確或不完整而無法進入下一環節的,后果由本人負責,出現提供信息或證件造假、作弊等弄虛作假情況的,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取消本次公開選調資格。
(三)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報名者是否符合基本條件和資格要求等,由區文廣新局選調領導小組負責審核確認,并發放面試資格通知書。(如通過審查達40人以上,設置筆試環節,按筆試分數從高到低1:2進入面試;如通過審查人數在40人以內,直接進行面試)。
(四)組織面試。考生憑面試資格通知書、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主要側重對報考者能力素質、個性特征和職位適應程度等方面的測試了解。面試方式由區文廣新局選調領導小組確定。面試事宜另行通知。
(五)組織考察。根據面試情況按1:1.25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如面試對象等于或不足選調人數,則根據實際情況擇優確定考察人數。考察主要從綜合素質、與擬任職位匹配等方面對被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綜合考察。如有因故放棄或存在影響選調情況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六)研究討論。根據組織考察結果,將擬錄用人選方案提交杭州良渚遺址管理區管理委員會、杭州市余杭區文廣新局黨委研究討論。
(七)轉任錄用。報經杭州市余杭區委組織部、杭州市余杭區人社局、杭州市余杭區編辦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其他事項
(一)錄用后人事關系隸屬杭州市余杭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統一管理。
(二)如有公告未盡事宜,由區文廣新局與相關部門商定后確定。
六、監督、舉報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接受杭州市余杭區紀委派駐第四紀檢組全程監督。監督電話:89185670。
杭州良渚遺址管理區管理委員會
杭州市余杭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2017年2月27日
余杭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選調參公人員組織推薦表
余杭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選調參公人員個人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