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金融職業學院2017年提前招生章程》,制訂綜合素質測試實施方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各專業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工作領導小組,由專業所在的教學二級學院和相關職能部門的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專業綜合素質測試的實施方案;制定評分標準和測試規程;負責成立測試專家組并指導其工作;負責處理測試過程中的問題等。
根據測試工作的需要組建若干個綜合素質測試考評組,設組長一名,成員6名。考評人員由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工作領導小組提名、學校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產生,有直系親屬參加提前招生選拔的不得擔任考評組成員。考評組的主要職責是:負責測試題型的確定、測試題目的擬訂;負責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進行綜合素質測試工作。
二、測試內容
綜合素質測試的主要內容是:
1、已掌握的知識程度和學習能力。
2、人文與心理素質。
3、與所學專業相適應的氣質、興趣與服務形象。
4、語言表達能力。
5、其他與專業學習相關的能力要求。
根據相關項目的測試內容,由各專業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試考評組負責準備試題庫。
三、測試形式
按照考生報名序號由專家考評組對考生逐一面試。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由考評組自行掌握。
四、評分標準與方式
各專業綜合素質測試總分滿分300分,原則上按照已掌握的知識程度和學習能力60分,人文與心理素質60分,與所學專業相適應的氣質、興趣與服務形象100分,語言表達能力40分,其他與專業相關的能力要求40分的評分標準掌握。
對考生的評分,考評組成員按照綜合素質測試規則對考生的答題情況獨立評分。其中考評最高分、最低分不計入有效考評分,有效考評分的平均分為該考生的最終得分。評分結果不解釋。
考評組成員必須嚴格遵守《浙江金融職業學院2017年提前招生素質測試評分教師守則》。
五、測試監督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實施全程監督。一經發現考評組成員在考評過程中有違反《浙江金融職業學院2017年提前招生素質測試評分教師守則》和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應當場制止,情節嚴重的,應終止考評資格并視情節輕重提交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處理。監督人員不得干擾考評組正常的考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