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維護新疆社會穩定和實現長治久安的意見》“擴大從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大學生村官等人員中招收鄉鎮(街道)公務員數量”的要求,今年自治區繼續從優秀社區工作人員中考錄街道(鎮)公務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選條件
1.政治堅強,堅持“五個認同”,堅決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旗幟鮮明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決策部署,與中央和自治區黨委保持高度一致。
2.品行端正,辦事公道,廉潔奉公,作風正派,敢抓敢管,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連續在社區工作5年以上,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在45周歲以下,個人受到縣級及以上表彰,年度考核1年以上優秀,群眾滿意率達90%以上,少數民族聚居地的要懂“雙語”。
4.在維護社會穩定、處置突發事件、增進民族團結中作出突出貢獻,受到中央機關和國家部委、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表彰的,可適當放寬任職年限、學歷和年齡限制。
5.符合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3年內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2.任職期間,本社區發生重大責任案(事)件、暴恐案件、重大群體性事件的,軟弱渙散社區黨組織整頓任務未完成或完成后又反彈的;
3.近親屬和近姻親關系中有宗教極端思想或行為表現,或參與暴恐案件、“三非”活動的;
4.有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義務教育法》行為,或參與、策劃、煽動群眾聚眾上訪或越級上訪的;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其他情形的。
二、工作程序
從優秀社區工作人員中考錄街道(鎮)公務員工作,納入2017年4月自治區公務員四級聯考,同步開展考錄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1.發布考錄公告。接到通知后,由街道(鎮)黨(工)委將考錄信息傳達到所有社區。發布公告時間為5天。
2.街道(鎮)黨(工)委推薦。2017年2月下旬,街道(鎮)在廣泛宣傳動員的基礎上,街道(鎮)黨(工)委根據社區工作人員的書面申請情況,結合人選條件和要求,推薦考錄街道(鎮)公務員初步人選。
3.組織考察、確定初步人選。2017年3月上旬,市委組織部會同編辦、人社局進行資格審查。成立聯合考察組,對資格審查合格的初步人選進行考察和政審,征求紀檢、民宗、公安、計生等相關部門及“訪惠聚”駐社區工作隊意見建議。考察和政審結束后,由市黨委研究確定擬推薦人選,并在本市及其所在街道(鎮)、社區公示7天。公示期間群眾反映的問題,要認真核查。對公示及核查無異議的人選,由市黨委組織部報州黨委組織部。
4.地州市審核。2017年3月中旬,州黨委組織部會同編辦、人社局、公務員局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重點審查政治表現、工作實績和社會關系,并在編制限額內,根據空缺情況和報考要求,按照自治區分配名額1:3的比例,確定參加考試人選。
5.報名。2017年3月20日前,自治州將參加考試人選信息,報送自治區黨委基層辦,由自治區黨委基層辦統一組織報名。
6.考試。筆試:2017年4月,考生統一參加自治區公務員四級聯考,在各本州考點進行考試;面試:自治區公務員局按照考生筆試成績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由州黨委組織部、公務員局負責統一組織面試。
7.體檢。考生根據自治區公務員正式公布的體檢人員名單,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相關要求進行體檢。
8.公示。擬錄用人員由自治區公務員局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9.確定錄用人選。公示無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調查核實不影響錄用的作為建議錄用人選,經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后確定錄用人選。
10.辦理錄用手續。自治區公務員局下發錄用文件,由州、市黨委編辦、公務員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及規定程序,為確定的考錄人選辦理錄用手續。
11.培訓。自治區公務員局對考錄的公務員人選統一組織初任培訓。
優秀社區工作人員考錄為街道(鎮)公務員后,原則上3年內不得調離社區,按照《公務員法》的要求進行管理。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由組織、人社部門進行綜合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定級,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在考錄工作中,對提供虛假證件或證明材料、考試中徇私舞弊,或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錄用的,取消考錄資格,對有關當事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并對相關責任人追責問責。
聯系人:吳模、李長庚 電話:0909-2277068
郵箱:blssjb2010@163.com。
中共博樂市委員會組織部
中共博樂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博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