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確認錄用為公務員后如何辦理報到手續?
答: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辦理錄用手續。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向招錄機關提供報考職位規定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不予錄用。已參加工作或簽約其他單位的人員,應自行與原單位協商解除其勞動合同關系。被錄用人員收到錄用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省級機關和省屬單位不再遞補,設區的市以下各級機關是否遞補,由各市在招考公告中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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