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
我于2005年10月開始參加自考的法律專業本科,但是我發現法律要考的科目很多,我的專科專業是幼兒教育,在2007年4月至今我一直沒有參加自考,現在想重新自考,但是我想選其他專業自考,也就是放棄原來的法律本科,請問我要參加這次2009年4月份的考試,要怎么做?可以選其他專業自考嗎?謝謝!
回復:重新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的考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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