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職能,緩解我局人力不足的現狀,保障社區矯正和“七五”普法等項工作順利開展,經縣政府批準同意,我局決定面向縣內公開招聘高素質優秀人才,作為司法行政輔助人員,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報考程序、公開錄用名單制度,通過面試與考核,把符合條件、素質良好的人員招聘到司法行政機關,協助普法辦和社區矯正中心及司法所開展司法行政工作。
二、崗位職責及招聘計劃
社區矯正中心輔助人員負責對判處管制、宣告緩刑以及假釋、監外執行的犯罪分子實施社區矯正,普法辦工作人員協助開展普法宣傳、依法治理及“七五”普法規劃的落實,司法所工作人員協助司法所開展安置幫教、社區矯正、普法宣傳、人民調解等司法所各項工作任務。
招聘計劃司法行政輔助工作人員5名,其中社區矯正中心2名,普法辦2名,司法所1名。
三、招聘條件
1、年齡在30周歲—40周歲(1987年3月7日以前出生—1977年3月7月以后出生)之間。
2、孫吳縣轄區內戶籍人口(不含轄區內農場),在2016年3月7日前遷入有效。
3、在職及非在職中專及以上畢業生,專業不限。
4、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殘疾,身體無紋身,面部無明顯疤痕等特殊標志。
5、能熟練使用計算機的人員和從事過司法工作的人員優先聘用。
6、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參加“法輪功”等邪教組織,因吸毒等不良行為被公安機關處理的;
(2)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有配偶、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正被立案審查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的;
(5)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資料: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近期2寸同版免冠照片2張。
招聘計劃數與資格審查通過人數比例不低于1:2,達不到這一比例的,經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可適當放寬。
2、報名時間:2016年3月13日至3月17日。
3、報名地點:孫吳縣司法局(2樓副局長室)
4、聯系人:畢繼朋 13199291992
(二)面試
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確定符合報考條件的人選,通知考試。面試由招聘辦公室組織實施。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儀態儀表等。
(三)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招聘名額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體檢費用按照醫院的標準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考核
由司法局組成考核組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考核將通過社區進行了解和個別談話,并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重點考核應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方面的表現。考核不符合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公示和聘用
結合面試、體檢、政審結果由孫吳縣司法局局長辦公會研究,正式確定聘用人選,在孫吳縣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孫吳縣司法局對聘用人員進行崗位分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二個月,試用期工資作為風險抵押金,待合同期滿后不再續簽的一次性發放。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繼續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用工性質和聘用期待遇
(一)招聘人員為臨時性用工,實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員與孫吳縣司法局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1年,期滿考核合格,工作需要可續簽。
(二)聘用人員執行合同工資,月工資1200元,聘用人員按照國家、省以及地方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用由縣司法局和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繳納。
六、組織領導和紀律監督
孫吳縣司法局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征志
副組長:畢繼朋
成 員:王 玲 付 慧 孟繁榮
(一)報考人員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以及在面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紀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過程中,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等的人員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要主動提出回避。
(三)招聘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徇私情、主動接受監督、確保聘用工作的公正,凡發現以權謀私、暗箱操作人員,將對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四)孫吳縣司法局舉報電話:0456-8423977
七、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孫吳縣司法局負責解釋。
孫吳縣司法局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