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2013〕3號)和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社局《關于印發<上饒市市直機關遴選公務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饒組字[2010]10號),經研究,決定開展2017年度市直單位遴選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
市直實施公務員法有關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有關事業單位科級非領導職務及以下崗位。
二、遴選范圍
市本級黨政群機關面向市本級黨政群機關(不含政法系統使用政法專項編)遴選公務員,不得面向各縣(市、區)直機關和鄉鎮機關遴選公務員。
市本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遴選公務員面向市直機關、各縣(市、區)機關和鄉鎮機關遴選。
三、遴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考人員必須具備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并已進行了公務員登記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
(二)資格條件
1、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含試用期)及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2015年3月1日之前進入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且在現單位連續工作滿兩年以上;
4、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符合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年齡和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2017年3月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如2014年2月18日后考錄鄉鎮機關的情形;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已經報名參加上級部門遴選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關程序
(一)報名
3月13日-23日。報名采取自愿原則,各縣(市、區)考生在所在縣(市、區)委組織部報名,市直單位考生到遴選單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開考比例為3:1,若某一職位報名人數與職位遴選計劃數比例低于3:1,則取消或相應調減該職位遴選計劃數。報考該職位的人員可在報名截止日之后、指定時間之內改報其他職位。
報名人員需填寫《上饒市2017年市直機關遴選公務員報名表》(一式三份,須經所在單位同意并加蓋公章),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并上交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張和以身份證號命名、jpg格式、寬高比3:4的同底電子照片,前往報名地點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二)資格審查。按照公布的職位報名條件,各縣(市、區)委組織部、人社局共同負責資格初審,并于報名結束次工作日下午下班前將初審合格的報名情況及有關復印件上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統一組織遴選單位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集中復審。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遴選資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遴選工作全過程。
(三)筆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為100分,合計總分200分。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四)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遴選計劃數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每個職位面試入闈人員名單(最后一名成績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試前,因考生自愿放棄或查出不符合報考條件而產生的空缺,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一次。
當招考職位出現無人可遞補、面試前臨時缺考等情形,造成實際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招考計劃數時,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以下規定,方能進入下一程序:
(1)當職位實際面試人數只有1人時,該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者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僅此1人,該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
(2)當職位實際面試人數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計劃數時,其中總成績排名該職位末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者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
面試結束后,入闈體檢的考生未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而放棄遴選的,記入遴選人員個人信息,5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市直機關的遴選。
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網站公告。(www.srdj.cn和www.srrcw.com)
(五)考察。根據遴選計劃數及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N+1(N為職位遴選計劃數)確定考察對象。考察由遴選單位具體實施。遴選單位應派出2人以上組成的考察組,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考察組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等情況,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考察結束后,遴選單位綜合考察情況和職位需求,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集體討論擇優提出擬遴選人員。考試成績不作為最后確定遴選人員的唯一依據。
(六)體檢。體檢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在考察、體檢環節,因考生自愿放棄或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原則。
(七)公示及任用。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對擬遴選人員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任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辦理。
遴選職位為科員崗位的,而遴選人員為副科級非領導職務以上的,遴選單位在考察過程中應當書面征得遴選人員的同意后,提出擬調入建議,按科員辦理調動手續。
聯系電話:8239989(市委組織部公務員辦)
8198873(市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
中 共 上 饒 市 委 組 織 部
上饒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13日
附件:
易賢下載網:2017年度上饒市市直單位遴選公務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