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碩士研究生生源質量,我校預留部分2017年碩士生招生計劃用于接收第一志愿未報考我校的優秀考生調劑。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7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接收優秀生源調劑工作方案》組織復試錄取工作,并結合學院具體情況,制定本工作細則。
一、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建文
成員:李栗燕王炳魯興虎高志宏
秘書:曹春華
二、學院復試及錄取工作監督小組
組長:張啟錢
成員:李君王曉慶謝麗
三、學院各學科優秀生源調劑復試分數線
一級學科名稱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總分 |
法學 | 0301Z1 | 航空航天法學 | 315 |
030103 |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 ||
030105 | 民商法學 | ||
030107 | 經濟法學 | ||
社會學 | 030301 | 社會學 | 340 |
035101 | 法律(非法學) | 313 | |
035102 | 法律(法學) | 315 |
四、接收調劑考生進入復試條件
1、只接收2017年全國碩士生招生考試34所自主劃線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且報考上述高校及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的考生。
2、上述34所高校的成人教育、自考、網絡教育等學習形式的畢業生,及上述高校的分校、獨立二級學院及主校區所在地以外的異地校區的畢業生不在接收范圍之內。(對提交虛假信息的調劑考生,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調劑資格)。
3、法學專業要求考生申請調入專業與本科階段所學專業或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社會學專業要求考生第一志愿須報考社會學專業且本科專業為社會學或社會工作;法律碩士專業要求考生第一志愿須報考法律碩士(法學、非法學);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學位考生只能調劑到專業學位相關專業領域;每位考生只能申請一個調劑專業。
4、根據考生提交的調劑復試申請信息(調劑復試申請截止時間:2017年3月12日),按照考生初試成績確定調劑復試名單,詳細名單將在我院公布。
五、調劑復試資格審查及面試安排
1、統考生:① 準考證;② 認證報告(應屆生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學生證,往屆生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未提交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③ 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須加蓋教務或人事部門公章)。
2、資格審查及面試時間
法律碩士3月17日上午8:00開始
法學3月17日上午8:00開始
社會學3月17日上午10:00開始
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審查材料、以及材料不符合我院調劑復試要求者均視為放棄。
3、面試地點:
法律碩士: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將軍路校區東區D3403
法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將軍路校區東區D3405
社會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將軍路校區東區D3408
六、復試形式、內容和要求
1、復試形式
復試形式為綜合面試,綜合面試包括外語水平測試和專業知識、綜合素質測試,對每位考生的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復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復試成績未達到60分不予錄取。
2、面試辦法
學科組成立面試小組并進行編號,每個面試小組設組長1人、組員不少于4人(共不少于5人),其中碩士生導師不少于3人。面試小組成員分組在面試現場決定,成員名單對外嚴格保密,所有面試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在面試過程中禁止攜帶手機,不能中途離場,不得做與面試無關的事,禁止吸煙,并統一佩戴面試工作證和復試工作證。學院對面試小組成員進行培訓。
各面試小組要統一成績評定標準,每個面試小組成員按標準對每位考生進行獨立打分,不得相互討論,并填寫《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7年研究生招生校外調劑生復試評分表》。
考生面試成績的計算: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員打分的平均分為考生面試成績。各組考生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7年研究生招生校外調劑生復試成績表》由所有面試小組成員簽名確認。
所有考生面試結束后,面試小組向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面試情況。
學院組織人員對考生的面試成績進行匯總和登分,成績匯總和登分時應不少于3人同時在場,包括監督小組成員在場。
面試基本流程如下:
(a)面試考生現場確定自己所在的面試小組及面試順序。
(b)面試考生在候考區等待,將手機關閉、上交。
(c)面試考生在導引員的引領下,到指定小組面試。
(d)考生面試結束后直接離開復試現場。
按教育部要求,我院對考生面試進行全程錄像錄音。
參加面試時,考生可提供反映能力與水平的獲獎證書、各類證明等相關材料。
七、擬錄取原則
復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復試成績未達到60分不予錄取。
學院將錄取指標分配到各學科,按照初試成績(百分化后)和復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給出錄取成績,按相應學科的錄取指標,根據考生的錄取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考生錄取成績相同時,按初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初試成績不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一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教育部通知為準),將取消錄取資格。
復試結束后,我校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簽發待錄取通知,考生必須在待錄取通知發出后兩個小時內,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確認待錄取,逾期不確認者將視為放棄我校擬錄取資格。
八、導師確定
每個擬錄取考生與導師雙向選擇,學院在考生入學前確定并統一上報錄取考生導師。
九、學院地址、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人文學院312室
聯系人:曹老師
聯系方式:025-52112679
投訴電話:025-84893101
十、本細則未涉及部分,由本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