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7年我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錄取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招生計劃,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6]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7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以及我省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一)成立以分管校長為組長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包括學科與研究生處、紀委辦公室主要負責人及各研究生招生學院院長。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領導復試錄取工作,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二)成立以學校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為組長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以下簡稱督查小組)。督查小組全面負責監督復試錄取工作。
(三)相關二級學院成立復試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考生的復試工作。復試工作小組由二級學院院長、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負責人、研究生導師等5人組成,二級學院院長任組長,其中一人兼秘書。復試工作小組負責所在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的具體實施,名單應報學科與研究生處備案。
(四)學科與研究生處組織協調全校復試錄取工作,具體組織考生的體檢、專業課筆試以及資格審查等工作;有關二級學院負責專業課筆試科目及加試科目的命題和閱卷、專業綜合面試(含英語口試、聽力)、同等學力加試及其它相關工作。二級學院根據領域及相關方向,做好調劑考生報名引導工作。學科與研究生處會同有關二級學院根據考生初試成績分別按第一志愿、調劑志愿由高到低進行排序,并適當參考畢業學校、本科所學專業與招生專業方向相同或相近情況,確定復試名單統一對外公布。
二、復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1.復試成績要求
學校執行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全國統考總分不低于100分。
2.復試人數及比例
我校兩個領域共招收碩士研究生60名(其中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3人)。復試采取差額形式,根據生源情況,差額比例一般按照1:1.5左右。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1.復試資格
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簡章》所規定的相關要求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審核。參加復試的考生,按規定時間持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或證明(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學歷證書入學時交驗)、退出現役證(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等材料,到規定地點進行報名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報名資格者,不予復試。正式錄取前,學校及上級招生考試機構對考生報考信息及資格進行錄檢,合格考生予以錄取。
2.加分資格
嚴格按照教育部對于加分的規定進行相關審核,符合條件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予以加分。
(三)復試方式與內容
1.筆試
考試時間為2小時30分鐘,試卷滿分150分,筆試內容見學科與研究生處網站。
2.面試
滿分150分,其中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40分,專業能力及綜合素質110分;面試前抽簽決定面試次序。主要考核本專業理論知識和實踐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知識解決專業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情況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低于20分鐘,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時間一般不低于5分鐘。面試過程全程錄像,音像材料面試結束后提交學科與研究生處封存。
3.實踐能力測試
滿分100分,考生按要求進行案例分析或試驗操作,主要考察考生的實踐技能水平和工程應用能力。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按照教育部要求,必須對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見學科與研究生處網站)。根據報名情況,同等學力加試由相關二級學院負責。加試采用筆試方式,考試時間每門為2小時,試卷滿分均為15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難易程度應按照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
(四)復試具體安排
1、復試報名及資格審查。
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3、體檢。
4、專業筆試。
5、專業面試。
6、實踐能力測試。
復試時間定于3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政審
我校將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面試中將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6]9號)中“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部分進行思想品德測試,半數以上(含半數)考官認為考生有思想品德問題的,取消該生錄取資格。我校還將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進行核查,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的,取消錄取資格。
(六)體檢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進行體檢,體檢由山東交通學院研究生復試指定醫院負責。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 執行,對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
三、調劑
(一)基本要求
考生必須滿足調劑基本條件方能申請調劑: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滿足我校該計劃復試成績要求。
(二)調劑程序
申請調劑的考生須嚴格按教育部規定的網上調劑程序進行調劑(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我校發布調劑信息→考生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經審核)同意考生參加復試→考生接受復試→復試→我校同意擬錄取考生(經復試合格的考生)→考生接受錄取(待錄取狀態),網上調劑結束。網上調劑過程中,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關確認操作,視為自動放棄調劑。
四、錄取
(一)總成績核算方式及要求
1.成績構成
復試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實踐能力測試成績)/4
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
2.筆試、面試各單項、實踐能力測試、同等學力加試科目單科考試成績不夠滿分60%者,不予計算復試成績,不參加排序。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單獨排序,各門科目單科考試成績不設最低分數線要求。
(二)總成績排名方式
1.按專業領域研究方向隸屬學院,分別以第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總成績相同時,以初試成績高低排序。
2.我校錄取方式為先錄取第一志愿過線考生,調劑考生按照剩余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
(三)擬錄取名單確定
各復試工作小組提出所在學院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由領導小組審定,在我校學科與研究生處網站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公示,并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批。最終錄取名單經教育部批準后正式公布。
(四)其他
1.對于錄取考生,學校將在5-6月份發送《錄取通知書》,具體入學報到事宜見《研究生報到須知》。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于貫徹發改價格〔2013〕887號文件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價費發〔2014〕6號)規定,我校研究生學費標準暫定為每學年6000元。對優秀生源,學校實行相關獎勵政策。
2.學校在開學一周內將對所有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1)應屆本科畢業生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者;
(2)在政治和業務上不符合碩士生入學條件者;
(3)無論何時查實的弄虛作假者。
五、相關工作制度
(一)責任追究制度
各復試工作小組對所在學院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要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二)監督制度
督查小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監察。
(三)信息公示制度
復試錄取辦法、復試實施細則、復試結果、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將及時在學科與研究生處網站公布。公示期不少于10天。
(四)復議制度
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二級學院受理的投訴和申訴應及時報紀委辦公室和學科與研究生處,并在一周內予以回復。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六、查詢與投訴
復試與錄取工作查詢見山東交通學院學科與研究生處網站。
咨詢電話:0531-80683788
投訴郵箱:sdjtyzb@163.com sdjtujwbgs@163.com
投訴電話:0531-80687983 0531-80683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