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函【2011】18號)精神,為做好西南大學2012年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的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申請條件之一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請:
(1)在臺灣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頂標級、前標級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2)就讀于在大陸辦學的臺商子弟(女)學校的高中畢業生,回臺灣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到均標級的。
第二條 申請程序
符合申請條件者可在本網頁上下載西南大學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申請表(見附件),按要求填寫后(要求字跡工整)與學測成績通知單、中學成績證明、身份證件(臺胞證、身份證、學生證)影印本于5月31日之前用特快專遞郵寄到學校(以抵達地郵戳為準),可先行傳真至我校招生辦公室(傳真號碼:0086-23-68250942)。
郵寄地址:重慶市北碚區天生路2號
郵寄單位:西南大學招生就業處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00715
聯系電話:86-23-68252513、86-23-68367775
傳真電話:86-23-68250942
第三條 選拔程序
1、資格審查:學校在匯總考生的紙質申請材料后報教育部考試中心核實確認后在6上旬電話通知考生。
2、面試時間:2012年6月中旬,具體時間6月上旬電話通知,同時在西南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bkzsw.swu.edu.cn )進行公布。
3、 報到時間:面試前一天。
4、報到地點:西南大學招生就業處
5、注意事項: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須參加藝術專業考核
第四條 錄取
根據學生面試成績劃定合格分數線,報學校招生委員會批準。合格學生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辦理錄取手續。
第五條 入校后的學生管理
免試錄取學生的錄取通知書等入學資料將在7月中下旬寄出。具體事宜屆時參考《西南大學新生入學須知》。
免試生的管理遵照《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的暫行規定》及我校相關管理規定執行,學校將盡力提供良好的學習和生活條件,加強對學生的指導和幫助,以便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
第六條 學費和其它費用
臺灣免試生的學費與內地學生相同,學生原則上與內地學生住在一起,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收取,與內地學生相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往返臺灣和學校的旅費及醫療保險等各項費用自理。
本辦法未盡事宜由學校招生就業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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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