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與安排
英語英語聽說能力測試的試題,由院、部、中心自行命題,英語聽說能力測試由院、部、中心自行安排。
二、基本要求
英語聽說能力測試的總成績以50分計,3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錄取。英語聽說能力測試本著英語為本專業服務的宗旨, 應盡可能的結合專業特色,主要測試考生實際應用英語進行交流的能力。
三、命題與測試
研究生入學英語聽說能力分建議分為A、B、C三節,考試時間約10-12分鐘。
1)A節考查考生口頭自我介紹的能力,約需2分鐘。以考官與考生對話的形式進行。一般由考官向考生提出2-3個有關家鄉、工作、學習、家庭及業余生活等方面的問題,要考生提供一些個人信息,談論過去和現在的經歷以及將來的打算等。本節主要目的是讓考生放松并進入應考狀態
2)B節考查考生就指定信息的描述能力,約需2分鐘。以各考生就某一話題描述的形式進行。每考生描述時間約為一分鐘,考官不參與其中,只是在時間上提醒考生。
3)C節考查考生針對某一指定話題進行連續表達及簡短討論,該節重點考察考生交流的能力,約需6-8分鐘。本節是每個考生就一個話題進行發言和討論。考生先聽考官陳述話題(考生可在考官陳述完后懇請考官再作一次陳述以弄清話題宗旨)。然后考生就話題依次發言(注意本節考生發言順序與B節相反,如B節中考生發言順序為甲、乙,那么此節中發言順序應為乙、甲)。發言時間為2分鐘。然后考生再就指定話題進行討論,考官可適當提問,時間為3分鐘。
四、聽說能力的評分方法和標準
每次聽說能力采取兩名考官和兩名考生的形式。其中一名考官不參與交談,專事打分;另一名考官主持聽說能力,隨時與考生交談并打分。考試結束后,兩位考官給出一個總體分數作為考生最后的聽說能力成績。考生的聽說能力合格標準為以下四個方面:
1. 語法與詞匯: 根據考生使用句法和詞匯的恰當性和準確性評分。要求學生能夠運用準確的語法和豐富的詞匯進行表達,但允許存在一些不影響理解的錯誤。
2. 話語運用: 根據考生話語的條理性和連貫性評分。要求考生具有較強的語言運用能力,能夠連貫地傳遞信息、闡述觀點等。允許有個別的不連貫之處。
3. 語音語調: 根據考生為完成聽說能力任務所產出的語言的可理解程度評分。其中包括單音的清晰度、連讀以及重音、節奏、語調運用的恰當程度。只要不對理解造成影響,允許考生在英語表達中帶有母語口音。
4. 互動交際: 根據考生相互交流和連續表達,完成交際任務的情況進行評分。要求考生能恰當地進行應答和導入話題。允許在交際中因組織思路和語言而出現個別停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