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部分市級機關干部隊伍建設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12名公務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單位
統戰部、政法委、編辦、團市委、發改和經信委、財政局、人社局、統計局。
二、選調計劃、職位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勤奮敬業;
2.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3.身體健康;
4.報考者須在區鎮公務員職位上工作五年及以上(含試用期);報考團市委職位的不受工作年限限制,但不含試用期公務員。
(二)具體選調計劃、職位和條件見附件1。
三、選調程序
1.公開報名
采用現場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下午13:30-16:30。
(2)報名地點:市行政中心七樓東北角會議室。
(3)報名要求:報名人員可登陸海門黨建網、海門人事人才網下載《報名登記表》,按要求如實填寫信息,并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2張2寸近期免冠照片,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有關證明資料等。同時,報名者須出示所在區鎮、市直部門黨組織同意報考證明。
2.資格審查
根據選調職位的具體條件,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選調單位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方可參加考試。本次選調設開考比例為1:2,如通過資格審查人數低于開考比例的,此職位不開考或相應減少選調人數。
3.面試
主要測試報考者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如面試參加人數少于該職位選調計劃2倍比例的,面試合格者(面試成績達60分)全部進入考察環節。
4.考察
選調單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進入考察程序后,如有考察對象放棄等情形,其他人員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5.確認人選、錄用
由選調單位提出擬選調建議,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研究確定試用人選(試用期3個月)。如選調單位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空缺或相應減少選調計劃。試用人選試用期滿合格,則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錄用手續。試用人選在海門黨建網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
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1261500、82222611(市委組織部)
82269292、82100560(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海門市委組織部
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