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雨湖區位于湖南省中部的湘江之濱,因境內有千年名勝“雨湖”而得名。全區轄1個鄉、3個鎮、8個街道辦事處,總面積451.39平方公里,總人口56.02萬人,是湘潭的商貿、科教、文化中心,是長株潭城市群“兩型”社會建設的重點區和湘潭市“兩型”社會建設的先行區。為推進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認真貫徹落實《公務員法》等文件精神,根據我區干部隊伍建設的需要,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公開選調30名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詳情可登錄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湘潭人事考試網和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閱。
一、公開選調范圍、職位
面向湖南省范圍和省外湘潭籍(截止2017年3月17日公告發布之日,本人、父母、配偶一方戶籍在湘潭市行政區域的),行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具有公務員(參照公務員)身份人員,公開選調鄉鎮街道機關工作人員30名,列行政編制。職位見附表。
二、公開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質,身體健康,群眾公認,有較強的適應能力;
2、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要求:男性36歲以下(1981年3月17日后出生)、女性32歲以下(1985年3月17日后出生);
4、截止公告發布之日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參公)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參加選調:
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②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④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⑤在擬調出單位工作未滿一年和新提拔在現職崗位未任滿一年的;
⑥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及步驟
(一)公告發布、報名時間方式及注意事項
1、公告發布時間
2017年3月17日
2、報名時間和方式
報名時間:2017年3月30日9:00至4月12日9:00。
報名方式:采用郵箱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直接登錄湘潭人事考試網(http:∥www.xtrsks.gov.cn∕)自行下載報名表,按要求如實填報后連同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公務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登記表》、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等復印件,掃描后一并發送電子郵件至1804570143@qq.com進行報名。
3、報名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報名時,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考公告和職位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作出誠信承諾。在整個公開選調招考各個環節中,一經發現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立即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對招考職位的專業、學歷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與雨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股聯系。咨詢電話:0731-58205872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在筆試前進行,具體時間定于2017年4月14日——4月15日,報考職位7的人員資格審查集中在2017年4月15日上午進行;地點在雨湖路292號雨湖區政府一院(湘潭一大橋旁)1棟3樓雨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327辦公室。
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需攜帶報名表和本人近期免冠2吋照片(紅底或藍底)3張,同時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公務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登記表》、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確因特殊原因不能本人參加資格審查的,可委托親友攜帶資格審查相關材料代理參加資格審查,受委托人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報考職位7的人員必須本人親自參加資格審查,同時需提供所在單位從事相關工作的證明,屆時區公開選調領導小組將組織相關部門組成評估小組,對報考人員所報考職位進行相關能力的評估和審查。
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考職位條件的,定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資格審查結束三天內,如因個人報錯職位、信息填寫有誤、所報職位達不到開考比例、職位7能力評估達不到職位要求的,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經區公開選調領導小組同意,可改報符合要求的職位一次。
資格審查結束后,將資格審查結果和筆試的時間、地點等相關情況發送至報考人員郵箱,請注意及時查收并回復。
(三)領取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統一于2017年4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到雨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327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四)筆試
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3。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選調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予以取消。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定于4月29日8:30-12:00進行。報考人員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兩證缺一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按照準考證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筆試結束后,考試成績在湘潭人事考試網上進行公布。
報考人員應當參加兩個科目的考試,成績方為有效。
(五)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筆試總成績由《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各占50%合成,總成績相同的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排名確定入圍面試人選。若遇筆試成績兩科相同者,則一同進入面試。對于部分職位達不到1:3面試比例的,報區公開選調領導小組討論研究后,相應調整面試比例。由于個人放棄,按照遞補相關規定依次遞補。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側重測評考生的應變、語言表達、組織協調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2、參加面試人員必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同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面試(缺一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3、招考1人以上職位面試對象等于或少于選調計劃數,報區公開選調領導小組討論研究后調整面試比例,并相應核減選調計劃數。
4、招考職位只招1人且面試對象為1人,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本場(同一場次、同一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崗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如果低于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不予錄取。
(六)成績合成和排名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七)體檢和考察
1、體檢
按照招考職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對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2、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采取走訪調查、座談、查閱檔案資料等形式進行全面考察,重點是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根據相關規定進行遞補。
(八)公示和辦理手續
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按照報考職位1:1提出擬選調人員名單,在湘潭市人事考試網和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政府門戶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依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四、待遇及管理
公開選調人員一經錄取,必須服從組織安排。公開選調人員享受雨湖區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同等待遇,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國家有關規定核定,在雨湖區最低服務年限5年。
五、咨詢及舉報電話
此次公開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整個過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此方案由雨湖區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31-58205872(雨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股)
舉報電話:0731-58205784(雨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室)
湘潭市雨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3月13日
易賢下載網:湘潭雨湖區2017年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