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健全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協管員隊伍加強鄉鎮(街道)執法監察工作的實施意見》(清府辦函[2016]198號)有關規定,現對我縣已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的14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0日)。具體名單如下:
序號 | 姓名 | 性別 |
1 | 莫冀杰 | 男 |
2 | 梁譽欽 | 男 |
3 | 唐凡喜 | 男 |
4 | 覃麗兵 | 女 |
5 | 李艷珊 | 女 |
6 | 陳代金 | 男 |
7 | 何英進 | 男 |
8 | 吳少立 | 女 |
9 | 盤國富 | 男 |
10 | 馬文娜 | 女 |
11 | 莫自敏 | 男 |
12 | 李彩曉 | 女 |
13 | 朱仁火 | 男 |
14 | 張舒茵 | 女 |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入職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如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或其他問題,請以書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證明材料)向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國土資源和環境保護局辦公室反映,電話:0763-8718113。
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國土資源和環境保護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