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泰州市2017年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報考需提供哪些材料的問題
答:
1、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正確理解和把握招聘崗位的要求和自身條件,并對兩者一致性和自身條件的真實性全過程負責。報名階段,招聘單位對網上報名信息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初步審核,實際情況是否和所填報情況一致、是否符合崗位要求,在資格復審時確認。
2、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考生需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均為原件及復印件);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必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報考有其他崗位條件要求崗位的,還需按公告要求提供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無法按時提供上述材料原件的,取消面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