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高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財政局,雪野旅游區黨群人事勞動保障部、財政局,市直有關單位,高級技工學校:
根據《山東省實施技能扶貧計劃的意見》(魯勞社[2005]22號)、《山東省技能扶貧對象認定辦法》、《山東省技能扶貧招生及學生管理辦法》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做好2012年度山東省技能扶貧招生與就業安置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2〕226號)文件要求,現就做好2012年度我市技能扶貧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 技能扶貧的范圍
技能扶貧計劃實施面向城鄉貧困家庭,堅持以農村為主,兼顧城鎮的原則。資助對象為全市農村人均年收入1500元以下的貧困家庭和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1名年齡在15歲至22歲之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就業愿望的子女。
二、技能扶貧招生計劃分解原則及認定材料
根據省廳下達的技能扶貧計劃,2012年計劃分解遵循以下原則:一是重點向貧困鄉鎮傾斜;二是各區應拿出生源計劃的10%左右,重點安排符合技能扶貧條件的因病致貧家庭和單親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兒。
困難家庭申請為技能扶貧對象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戶籍證明;
(二)擬申請技能扶貧子女本人身份證、畢業證、近期同一底版二寸正面免冠照片8張;
(三)由村委出具、鄉(鎮)政府審核蓋章和畢業學校簽署意見的農村貧困家庭收入證明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
三、嚴格審核認定技能扶貧對象
各區要嚴格按照《山東省技能扶貧對象認定辦法》規定,對技能扶貧生源資格進行審查公示。采取切實措施,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等手段,加大公示力度,增加政策透明度,將村(居)民的知情權、監督權位置前置,確保技能扶貧對象遴選公開、公正、公平。省、市、區三級將對技能扶貧對象推薦認定工作進行隨機抽查。各區要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推薦上報的資助對象進行隨機抽取復核;市里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對各區推薦上報的資助對象隨機抽取復核;省在技能扶貧招生結束后,按照實際錄取人數5%的比例隨機抽取復核。如發現未履行規定程序和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將取消其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同時今后不再安排該生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縣(市、區)技能扶貧計劃。各區務于 8月10日前上報技能扶貧對象認定材料,其中《萊蕪市技能扶貧對象認定匯總表》要附電子版(電子郵箱:lwpxjy@126.com)。
四、技能扶貧招生錄取工作
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做好2012年度山東省技能扶貧招生與就業安置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2〕226號)文件精神,本年度技能扶貧招生我市不統一組織考試,錄取原則是根據報名學生的高考、中考成績,結合考生本人報考志愿,按分數高低順序,優先錄取高中畢業生;如計劃未錄滿可按中考成績錄取初中畢業生。
2012年技能扶貧學制一般為2年,技工學校要嚴格執行省廳下達的技能扶貧招生計劃,根據確定的招生專業制定教學計劃,認真開展教學,保證教學質量。嚴格執行規定學制,學期未滿,不得安排技能扶貧學生提前離校。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認真組織,做好技能扶貧學生的摸底調查和報名工作。其他招生錄取事宜,按照省廳有關文件要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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