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及學校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為全面衡量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保證和提高研究生錄取質量,對初試成績符合我校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實行差額復試、擇優錄取。現就有關復試及錄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趙小平
副組長:王希俊、石磊
成 員:張金學、朱力、鄭伯紅、李博、、戴端、蔣燁、曾新、毛寒、蕭沁、李哲、王利群、王小青、余超
研究生復試工作召集人:新校區—蕭沁,鐵道校區—李哲
秘 書:唐利民 楊蕭鴻
二、新政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并軌
1、定義: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2、招生:相同的入學考試,相同的復試錄取標準。
3、培養:同一質量標準。
4、學歷學位證書:兩者達到畢業要求時,均發放畢業證書(唯一區別是,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證書中會標注“非全日制”);兩者獲得學位時,所發放的學位證書相同;兩者的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5、兩者均實行3年制彈性學制,最長學習年限均不超過5年。
6、兩者均需交納學費,均可轉戶口和檔案、畢業就業時均可發派遣證。
7、全日制研究生由學校安排住宿,符合享受獎、助學金條件的全日制考生可享受國家及學校(含導師)獎助學金;但非全日制研究生無論是否轉戶口和檔案到學校均須自行解決住宿(學校不安排住宿),且不享受國家獎助學金和學校獎助學金。
8、非全日制的具體課程學習形式:
由考生在復試時根據所在二級培養單位的要求進行選擇,并由二級培養單位審核確定,并在復試結果單告知考生。具體課程學習形式有:
(1)脫產上課:與全日制研究生一起脫產上課學習。
(2)適時上課:不能集中上課或脫產上課者,根據全日制研究生相關專業課程安排,適時選課,在開課的時段里進行學習。
9、特別提示:
為盡可能滿足考生求學需求,全日制未錄取考生可以選擇調劑到非全日制錄取,由學院匯總后上報研究生院審批,擇優錄取。
錄取數據上報教育部后及學習期間不得更改“學習方式”。
三、專業復試小組
1、學院成立資格審查小組。統一對所有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2、根據學科情況成立專業復試小組,由學院統一組織專業課筆試。各學科組織導師進行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每個復試小組不少于5人。復試小組組長由相關專業負責人或者學科帶頭人擔任;小組成員原則上由本學科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專職教師組成。
3、學院統一成立英語復試小組負責全院外語能力測試,成員一般不少于3人。具體測試依據學科分校區分別進行。
4、學院計劃招收全日制86人,非全日制40人。依據學科發展、導師人數、科研情況進行指標分配,各專業具體招收全日制人數大約如下(含推免生、少數民族、士兵退役、單考、綜合選拔):
建筑學和建筑學專業碩士 21人
城鄉規劃與設計和城市規劃專業碩士17人
美術書法(藝術碩士)11人
藝術學理論5人
音樂與舞蹈(藝術碩士)9人
產品設計(含學術及藝術碩士)8人
環境設計(含學術及藝術碩士)6人
視覺傳達與數字媒體設計(含學術及藝術碩士)9人
四、復試工作安排
(一)復試對象
中南大學2017年碩士生招生復試分數線已通過國家研招信息網和校園網向社會公布,凡初試成績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均可參加復試。學院通過學院網信息和考生聯系電話通知上線考生參加復試。
所有推免生不再參加復試,但必須確定指導教師,錄取專業名稱及代碼必須與國家推免系統中(已備案教育部,無法更改)一致,不得調劑到其他專業;如有放棄要求考生于3月18日前向錄取院系提交書面報告,院系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后交研招辦;如出現下列情況將取消錄取資格:
1、不能完成本科培養方案規定的所有課程及實踐環節(含畢業論文或實習)的學分要求;
2、自取得推免資格至畢業之日有受過刑事、行政、紀律處分等情況。
綜合考核選拔考生要求。根據《中南大學2017年綜合考核選拔錄取高水平大學和部分重點大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公告》,對于2016年9-10月份通過我校綜合考核,并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達到我校復試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對其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后在復試中優先錄取,具體錄取專業和指導教師由學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二)復試時間、地點
本次復試工作在3月21日至3月22日內進行。具體時間、地點:
時間 | 考試科目 | 參加人員 | 地址 | 考核內容 |
3月21上午 9:00—11:30 | 資格審查 | 全體考生參加資格審查 | 新校區藝術樓113 | 材料審核 |
3月21上午 11:00—13:00 | 心理素質測試 (心理測試地點見現場通知) | 考生分批進行 | 新校區藝術樓205 | 心理測試 |
3月21下午 14:00—17:00 | 同等學力加試 | 人員單獨通知 | 新校區藝術樓224 | 專業加試 |
3月22日上午8:30--11:30 | 專業綜合課筆試 (設計類用紙學院提供) | 建筑、規劃、風景園林考生 | 鐵道學院創業南樓 | 快題設計 |
藝術學理論、設計學、藝術設計、美術書法考生 | 新校區藝術樓 | 藝術學理論:藝術學理論與實踐 設計學:專業設計 美術書法:專業創作 | ||
音樂與舞蹈專業考生 | 藝術樓音樂廳 | 專業表演 | ||
3月22日下午13:30— 17:30 | 外國語測試 (聽說交流) | 建筑、規劃、風景園林考生 | 鐵道學院創業南樓 | 分組進行(名單和考場考試當天見創業南樓1樓公告欄) |
藝術學理論、設計學、藝術設計、美術書法、音樂與舞蹈考生 | 新校區藝術樓 | 分組進行(名單和考場考試當天見藝術樓1樓公告欄) | ||
3月22日下午15:00— 17:30 | 綜合面試 (與外語測試交叉進行) | 建筑、規劃考生 | 鐵道學院創業南樓 | (名單和考場考試當天見學院創業南樓1樓公告欄) |
綜合面試 (與外語測試交叉進行) | 藝術學理論、設計學、藝術設計、美術書法、音樂與舞蹈考生 | 新校區藝術樓 | 分組進行(名單和考場考試當天見藝術樓1樓公告欄) |
(三)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在復試前嚴格按《中南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報考條件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士兵計劃考生審查《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原件,交復印件,以上復印件由學院匯總上交。
按照教育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
考生不按要求提交學歷或學籍認證報告,或者提交虛假認證報告,以及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考生復試時須攜帶本人以下材料:
(1) 初試準考證(核對照片);(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核對照片、證件號碼);(3)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核對學歷證書編號或學位證書編號,或注冊學號);(4)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5)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四)復試費繳納
除推免生外,其他參加復試考生均須繳納復試費,標準120元/人。考生于3月16日至3月18日通過“中南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考生入口http://yjszsgl.csu.edu.cn/ksxt/進行網上支付復試費。考生應按時繳費。未按時繳費考生學院按放棄復試資格處理。
(五) 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三個方面:專業課筆試、外語能力測試、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
1、專業課測試:
(1) 建筑、規劃各小組復試為快題設計,手繪工具自備。時間為3小時,滿分300分。
(2) 藝術學理論專業復試為藝術學理論與實踐,時間為3小時,滿分300分。
(3) 設計學、藝術設計專業復試為專業設計,手繪工具自備。時間為3小時,滿分300分。
(4) 美術書法專業復試為專業創作,繪畫工具材料自備。時間為3小時,滿分300分。
(5) 音樂與舞蹈專業復試為專業表演,聲樂方向為歌曲演唱,滿分300分。
專業課筆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研招工作領導小組對筆試試題保密負責。筆試答卷須密封評卷,評卷教師應在答卷上簽名,對評卷質量負責。筆試試題和答卷須保存3年備查。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在復試時須進行漢語水平測試,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外語聽說和閱讀能力測試
外語測試采取聽說交流的形式(面試)。每名考生的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滿分100分。復試小組每個成員各自獨立給考生評分,取算術平均值為最終成績。復試小組安排秘書當場如實記錄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和復試小組成員各自的評分,并計算平均分。外語能力測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3、綜合素質(含心理素質)及能力測試。
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采用面試形式,滿分100分, 每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同一專業各復試小組的復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當統一。復試小組每個成員各自獨立給考生評分,取算術平均值為最終成績。復試小組安排秘書當場如實記錄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和復試小組成員各自的評分,并計算平均分。綜合素質及能力成績不及格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和跨專業加試:
同等學力、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結業、尚未取得本科畢業生證書的自考生和網絡教育考生及跨專業考生須加試至少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每門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學院按照《心理素質考察實施方案》對考生心理健康狀況進行考察,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復試工作應按照“分類復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要求進行。各學科要充分考慮考生的生源特點,結合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培養目標和要求,研究制定適合專業學位研究生選拔特點的復試方法和內容,更加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能力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5、復試總成績計算(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各占50%)
復試總成績=初試總分+專業課筆試成績+外語能力測試成績+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成績。學院在復試方案中公布復試總成績計算公式。
6、錄取規則:
根據分專業計劃與類型(全日制、非全日制)按復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7、填寫《復試情況表》
復試小組對《復試情況表》的相應欄目做出如實記載,學院研招領導小組組長簽署錄取意見。《復試情況表》原件須交研招辦保存3年備查,復印件由學院保存。
8、復試結果通知及函調檔案
復試結果一經確定,學院將盡快告知所有考生復試結果,并對擬錄取需要調檔(全日制享受獎助學金的考生和非全日制非定向錄取需調檔的考生)的考生開具《調檔函》,調檔單位只能填寫《復試考生資格審查名冊》中的考生所在單位。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非在職考生戶口、人事檔案轉入錄取單位。在職考生不遷移戶口,人事檔案由定向單位保管。所有“骨干計劃”考生黨團組織關系在基礎培訓期間轉至培訓單位,培訓考核合格后轉入招生錄取單位。所有“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錄取考生均需簽訂“定向協議書”(區分在職和非在職)
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和強軍計劃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
錄取為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專門協議書)。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除以支教團身份獲得錄取資格的研究生按規定保留入學資格外,其他類型研究生一律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9、擬錄取名單公示
復試工作結束,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將擬錄取名單在本單位網站或者公示欄中公示7天。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總分、復試的各項成績、復試總成績及其排名、專項計劃名稱、擬錄取專業、擬錄取學習方式、擬錄取導師姓名、獎助學金等級、本單位受理投訴的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等信息。
學校研招辦在錄取上報前對全校擬錄取總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五、調劑復試
1、校內調劑復試
考生在本學院內部調劑,由學院進行安排。已經復試過的,由原報考學科專業復試小組將《復試情況表》送調劑專業,是否需要再次復試由學院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原則上不接受跨學院調劑復試。
校內調劑復試的具體要求如下: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已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可申請調劑。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原則上不能跨學科門類調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調入專業初試科目有統考數學、統考外國語的,原報考專業初試科目須有統考數學、統考外國語),并須達到調入專業的我校復試分數線(或經我校研招工作領導小組審批通過,在網上發布調劑分數線)。
(4)報考專業學位(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口腔醫學專業學位除外)的考生不得向對應的學術型學位調劑。
(5)報考學術型專業(不含臨床醫學、口腔醫學)的考生在達到該專業我校復試分數線,且統考科目相同或相近的,可申請調劑到對應的專業學位專業。
(6)推薦免試生的錄取專業名稱及代碼須與國家推免系統(已備案)中一致,不得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
(7)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8)單考和強軍計劃考生只能在原報考專業復試和錄取。
(9)報考我校各專業且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我校復試分數線的全日制考生,可申請調劑非全日制(可跨二級培養單位調劑),工科學院原則上僅接收專業學位(報考工學[08]學術型專業的考生均可向相應的專業學位調劑),其他學院優先接收專業學位。同時調劑還必須符合上述調劑原則。若個別二級培養單位與專業因生源不足還需接收少量校外非全日制調劑生,由二級培養單位提出申請,報學校研招工作領導小組審批通過后,我校將在網上發布相關信息。
(10)報考非全日制考生原則上不得調劑到全日制。
2、校外調劑
(1)我校總體生源充足,原則上不接收第一志愿報考外校的考生調劑到我校。如有個別專業需要接收少量外校調劑生,我校將在網上發布相關信息。
(2)我校考生調劑外校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但未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或者未通過我校復試的考生,在國家復試分數線公布之后,可按照教育部今年的調劑政策和要求,申請調劑到外校。調劑外校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網上調劑系統完成相關程序。
六、學制、學費與獎、助學金
實行3年制彈性學制,最長學習年限均不超過5年。。
國家規定所有研究生均需繳納學費。根據《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加強我省研究生收費管理的通知》(湘價教[2013]110號)以及國家有關研究生獎助政策的文件,并結合本校實際,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新生學費標準及獎助學金政策如下:
(一)全日制研究生
1、碩士研究生獎、助學金體系包括:國家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學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導師獎學金、各類校級獎勵金學生獎、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2、按全日制性質錄取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轉入學校的新生(除單考考生外)可享受研究生國家助學金(6000元/生.年)。
3、按全日制性質錄取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轉入學校的新生(除單考考生外)可享受學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學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標準見下表。
4、約80%全日制研究生還可獲得國家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我校國家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標準為4000元/生.年。
5、全日制研究生進校后第二、三學年將根據學習、科研等情況重新評定國家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學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6、對優秀推免碩士生,學校增加2000元/生.年的優秀推免碩士生獎學金,與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累計發放。特別優秀的推免生入學后可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7、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做好“高層次人才強軍計劃”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研究生收費和獎、助工作的通知(教財函【2015】4號)):“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錄取研究生第一學年均享受獎學金和助學金,第二、三學年將根據學習、科研等情況重新評定是否享受國家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8、單考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獎、助學金。
9、導師獎學金從導師科研項目助研經費中設立支出。根據研究生在科研項目中的表現,由導師自主確定發放標準。
10、社會各界在學校設有多類年度校級獎勵金學生獎,金額一般在2000-10000元/生.年。校級獎勵金學生獎為優秀在學研究生申請。
11、獲得獎學金的新生須按錄取通知書中規定的時間先繳納學費,入學后學校根據錄取時確定的獎學金等級發放獎學金,但人事檔案、工資關系未按時轉入我校的新生,將被取消獎、助學金。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國家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學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是否享受導師獎學金及各類校級獎勵金,將由導師及學院根據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表現與業績等具體情況確定。
(三)2017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學費、全日制研究生學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標準(單位:元/人.年)
類別 |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費 | 全日制研究生學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 學制 | |
學術型專業 | 8000 | 4000 | 3年 | |
專業學位(按括號內的專業代碼對應) | 經濟類(02) | 14000 | 10000 | 3年 |
法學類(03) | 10000 | 6000 | 3年 | |
教育類(04) | 10000 | 6000 | 3年 | |
文學類(05) | 13000 | 9000 | 3年 | |
工學類(08) | 12000 | 8000 | 3年 | |
(不含軟件工程碩士) | ||||
軟件工程碩士(085212) | 12000 | 無 | 3年 | |
醫學類(10) | 10000 | 6000 | 3年 | |
會計碩士(1253) | 14000 | 10000 | 3年 | |
藝術學類(13) | 9000 | 5000 | 3年 | |
工商管理碩士(1251) | 20000 | 無 | 3年 | |
公共管理碩士(1252) | 14000 | 無 | 3年 | |
工程管理碩士(1256) | 14000 | 無 | 3年 | |
單獨考試 | 14000 | 無 | 3年 | |
強軍計劃 | 14000 | 10000 | 3年 | |
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 | 2年共26萬 | 無 | 2年 |
注意:錄取的非全日制學術型學位研究生第一學年學費暫按學術型專業學費標準收取,第二、三學年學費按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后的標準執行。
七、錄取工作
1、函調政審
對所有擬錄取考生,學院向其所在單位函調考生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并據此于4月底前完成審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情況。
2、網上操作擬錄取并上報
學院通過“中南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簡稱“研招系統”,管理入口地址http://yjszsgl.csu.edu.cn/zsgl/)錄入復試和擬錄取信息。
所有復試和擬錄取信息須通過“研招系統”提交,截止日期為3月27日(星期一)。
3、上報材料
以下材料于3月28日之前上報校研招辦(三辦公樓302室,電話:88836909):
(1)2017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考生擬錄取名冊(見附件表一、表二);
(2)2017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考生資格復查名冊涉及考生認證報告和相關證明(表三,部分二級培養單位有);
(3)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結果匯總表(見附件表四);
(4)通過“研招系統”打印擬錄取名單并加蓋公章;
(5)所有考生的復試情況表(復印件);
(6)定向就業合同(單考、強軍,以及其他確定為定向就業考生)考生自行交研招辦。
(7)定向協議書(骨干計劃考生)考生自行交研招辦
(8)復試過程錄音錄像資料于5月18日前交研招辦。
4、二級培養單位自留材料
(1)以下材料原件留存3年備查:復試情況表、專業筆試試卷和答卷、外語能力測試記錄及評分、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記錄及評分、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試卷和答卷、政審材料以及考生資格審查時所提供的相關材料等。
(2)以下材料復印件留存3年備查:考生報考資格復查名冊、擬錄取名冊、報考錯誤信息修改申請匯總表、復試結果匯總表、通過“研招系統”打印的擬錄取名單。
(3)以下材料留存1年備查:復試過程錄音錄像資料。并由學院保存1年。錄像資料于5月18日前交研招辦審核。
(4)錄取為非定向就業考生的人事檔案。
八、復試工作督查及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加強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實行現場巡視制度。學校和學院監督巡視小組將到現場對學院復試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3、實行網上監督制度。學院按照公布的復試方案的規定,在“研招系統”事先設置好分專業招生計劃、初試復試成績各自權重、錄取排名規則。考生的各項復試成績將如實錄入“研招系統”。系統將自動計算總成績并排名。按排名規則進行擬錄取,
4、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暢通。
在復試過程中,學院將嚴格執行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的政策,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對違反紀律者,將追究責任。
考生對復試結果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先行向學院提出,學院將及時調查、認真處理并回復考生。學院投訴受理電話:88660238
考生如對學院的處理不服,可向學校研招辦提出申訴。
舉報監督電話:學校紀委0731-88879252;研招辦0731-88836909。
中南大學建筑與藝術學院
2017-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