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及學校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為全面衡量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保證和提高研究生錄取質量,對報考我院且初試成績符合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擇優進行復試,現就有關復試及錄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以提高質量為核心,深入推進研究生招生改革,進一步增強復試工作在拔尖創新人才選拔中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以適應需求為導向,加快培養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高層次應用型人才。不斷改革創新人才選拔模式,充分發揮指導教師在人才選拔中的主體作用。
二、復試領導小組 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此次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及學院復試違紀、違法行為舉報材料及異議的受理、投訴的處理工作。
組長:羅世彬
副組長:胡亞軍 杏建軍
成 員:黃小忠 梁步閣 陳琪峰 鄧栗 劉梅
三、復試工作小組
組長:杏建軍
復試一組:羅世彬 梁步閣 陳琪峰 趙黨軍 杏建軍
秘書:廖俊
復試二組: 岳建嶺 杜作娟 王巖
秘書:陳卓
心理測試:李淼磊
外語復試小組
組長:王巖
成員:薛曉鵬 陳卓
秘書: 劉梅
四、復試安排
1. 復試考生資格審查
復試考生名單見附件1。資格審查時考生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初試準考證; (2)本人學歷、學位證書或者學生證。①具有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考試攜帶本科學歷證書、學位證書;②應屆本科畢業生持注冊完整的學生證或者就讀學校教務管理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3)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攻讀碩士研究生計劃等); (4)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5)所有推免生不再參加復試,錄取專業名稱及代碼必須與國家推免系統中一致,不得調劑到其他專業;如有放棄請于3月18日前向錄取院系和研招辦提交書面報告;如出現下列情況將取消錄取資格:
(1)不能完成本科培養方案規定的所有課程及實踐環節(含畢業論文或實習)的學分要求;
(2)自取得推免資格至畢業之日有受過刑事、行政、紀律處分等情況。
*注:①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和錄取; ② 根據學校文件,復試考生需交納復試費120元/人。考生應于3月14至3月19日通過“中南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考生入口http://yjszsgl.csu.edu.cn/ksxt/進行網上支付復試費。
2. 復試內容:
①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主要考查內容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創新精神和能力;本專業的發展潛力以及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考生運用本學科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重點考查考生對本學科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的綜合掌握情況。
考試筆試科目為“航空航天技術概論”、(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出版社,謝礎)“材料科學基礎”(中南大學出版社,鄭子樵編)。
②英語能力測試:包括公共英語和專業英語的聽說、交流能力的測試。
③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主要考查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生對報考專業發展動態了解以及在本專業發展潛力;考生的科研和社會工作能力、實踐經歷,事業心、責任感、協作性、舉止禮儀、口頭表達能力、心理健康情況等。
(2) 復試方式:
①專業課筆試: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采用筆試形式,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300分。
②英語能力測試:英語測試采取聽說交流的形式(面試),每名考生的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滿分100分。復試小組每個成員各自獨立給考生評分,取算術平均值為最終成績。
③綜合面試: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采用面試形式,滿分100分。每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復試小組每個成員各自獨立給考生評分,取算術平均值為最終成績。
④學院招生計劃:見附件一
3. 復試時間安排
(1) 電話通知考生:3月14日。
(2) 復試報到、資格審查:3月17日上班時間
地點:升華后棟6樓航空航天學院617室
聯系人:劉梅(88830945)
(3) 心理測試:3月18日上午8:00-9:00
地點: 升華后棟6樓航空航天學院616
(4)專業課筆試:3月18日上午午9:30--11:30
地點:升華后棟6樓航空航天學院616
(5) 綜合素質及英語能力面試:3月18日下午1:30---5:30
地點: 升華后棟6樓航空航天學院606\622\616
*注:未按規定、按時參加復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錄取
1. 錄取考生原則:推免生資格復審合格后直接錄取,不參與淘汰;綜合考核選拔考生資格審查合格后在復試中優先錄取;根據分專業計劃與類型(全日制、非全日制)按復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的原則排序決定錄取及淘汰結果。
2.錄取考生獎助學金分配:
(1)碩士研究生獎、助學金體系包括:國家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學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導師獎學金、各類校級獎勵金學生獎、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按全日制性質錄取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轉入學校的新生(除單考考生)可享受研究生國家助學金(6000元/生.年)。
(2)按全日制性質錄取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轉入學校的新生(除單考考生)可享受學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3)全日制研究生進校后第二、三學年將根據學習、科研等情況重新評定國家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學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4)對優秀推免碩士生,學校增加2000元/生.年的優秀推免碩士生獎學金,與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累計發放。特別優秀的推免生入學后可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5)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做好“高層次人才強軍計劃”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研究生收費和獎、助工作的通知(教財函【2015】4號)):“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錄取各類別研究生第一學年均享受獎學金和助學金,第二、三學年將根據學習、科研等情況重新評定是否享受國家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6)單考以及不轉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獎、助學金。
(7)獲得獎學金的新生須按錄取通知書中規定的時間先繳納學費,入學后學校根據錄取時確定的獎學金等級發放獎學金,但人事檔案、工資關系未按時轉入我校的新生,將被取消獎、助學金。
(8)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國家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學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是否享受導師獎學金及各類校級獎勵金,將由導師及學院根據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表現與業績等具體情況確定。
(9)學校下發我院一等獎學金指標88個,二等獎學金指標6個(二等獎學金指標分布在法碩非法學專業);一等助學金30個,二等助學金64個。新生進校后第二、三學年將根據學習、科研等情況重新評定獎學金。
3.考生復試總成績的計算:
復試總成績=初試總分+專業課筆試成績+外語能力測試成績+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成績。(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各占50%)
2. 出現以下任一情況者將不予錄取:①資格審查未通過;②專業課筆試成績不合格;③外語能力測試成績不合格;④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成績不合格。
3. 復試結果一經確定,學院將填寫《復試結果通知單》送達復試通過考生(對復試未通過的考生須明確告知其復試結果),并對需要調檔的考生開具《調檔函》。
4. 復試工作結束,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學院將擬錄取名單在本單位網站或者公示欄中公示7天。公示內容必須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總分、復試的各項成績、復試總成績及其排名、擬錄取專業、擬錄取導師姓名、獎助學金等級、本單位受理投訴的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等信息。
對復試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以書面形式向學院提出,學院將及時調查、認真處理并回復考生。考生如對學院的處理不服,可向研招辦提出申訴。
學院咨詢、投訴受理聯系人:劉梅,聯系電話:0731-88830945。
航空航天學院
2017-03-1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