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聘者只能在縣直醫療衛生機構或鎮級醫療衛生機構中選擇一類進行報名。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2)《建湖縣衛生計生系統部分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3)身份證;(4)已經畢業人員的學歷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及相關資格證明;(5)未畢業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2.本次公開招聘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7〕146號)規定,收取報考人員筆試費每人100元。
3.報考者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地點報名,縣人社局、衛計委共同組織資格審核。縣直醫療衛生機構招聘崗位設1:3開考比例,鎮級醫療衛生機構招聘崗位設1:2開考比例。招聘崗位數與通過資格審核人數達不到開考比列的,根據情況報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如不能降低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符合條件的執業醫師人員(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學歷且取得國家執業醫師資格),可報考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其他取得國家執業醫師資格人員限報考鎮衛生院。
5.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后的考生,于2017年4月11日到建湖縣衛計委組織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6.應聘人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