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招生委員會、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7年高職院校招生培養改革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粵教高函〔2016〕289號)和《關于做好2017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有關工作的通知》(粵教考〔2016〕12號)精神,2017年我院繼續五年一貫制高職班單獨招生,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對象
具有廣東省戶籍的初中應、往屆畢業生和符合以下條件的非廣東省戶籍初中應、往屆畢業生(以下簡稱隨遷子女):
(一)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
(二)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住所;
(三)父親或母親持有我省居住證,已連續3年以上(含3年);有效期截止至當年報名規定時間。
(四)父親或母親在我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費累計3年以上(含3年);
(五)隨遷子女具有我省初中學校3年完整學籍。
父親或母親在我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持有我省居住證有效期以及隨遷子女初中階段完整學籍年限的計算截止時間統一為2017年8月31日。
二、招生專業與招生計劃
學院招生代碼:8880022
招生專業 名稱 | 招生 計劃 | 學費標準(元/學年) | 住宿費 (元/學年) | 專業考試時間 | |
一至三年級 | 四、五年級 | ||||
戲曲表演 (粵劇表演) | 80 | 5600元 | 10000元 | 1400 | 2017年4月14日 8:30-17:00 |
舞蹈表演 | 160 | 5600元 | 10000元 | 1400 | 2017年4月14日 8:30-17:00 |
注:前三年學費、住宿費按中專收取,后兩年學費、住宿費按大專收取;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發的廣東省收費許可證(粵費004024號)執行。學院將嚴格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實行亮證收費;具體招生數以省下達計劃為準。
三、考試科目和考試內容
凡以第一院校志愿報考我院五年制高職班的考生,必須到我院廣州校區參加專業術科考試,并參加2017年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文化課統一考試。
(一)文化課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共三科,每科滿分150分,三科總分450分。文化課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廣東省2017年初中畢業生語文、數學、英語學科學業考試大綱》要求命題。
(二)專業術科考試內容:
1.戲曲表演(粵劇表演)專業考試內容如下(術科考試滿分100分):
(1)唱歌(40分):現場演唱粵曲或者歌曲一首.
(2)基本素質測試(20分):包括基本功和身體條件。
(3)白話朗誦(20分):自備朗誦內容,時間控制在1分鐘以內。
(4)音樂節奏測試(20分)
考試說明:考試必須穿練功服。
2.舞蹈表演專業考試內容如下(術科考試滿分100分):
(1)自選舞蹈片段表演(30分):現場表演自選舞蹈片段或組合一個,舞蹈種類包括古典舞、民間舞、芭蕾舞、現代舞和當代舞、國標舞蹈等,時間控制在2分鐘以內。
(2)基本素質測試(30分):包括舞蹈基本功和身體條件。
(3)模仿測試(20分):現場模仿老師示范的動作。模仿種類包括古典舞、民間舞、芭蕾舞、現代舞和當代舞、國標舞蹈等。
(4)即興表演(20分):監考老師播放音樂兩遍,學生隨音樂的旋律即興表演,內容不限。
考試說明:考試必須穿練功服(自選舞蹈可以穿演出服)。
四、報名時間和報考方法
(一)報名時間:
考生網上預報名時間:2017年3月20日~25日;
現場確認報名時間為:2017年3月25日~27日。
(二)考試費:
1.文化課考試費75元/人;
2.專業術科考試費50元/專業。
繳交方式可選擇:
①現場確認報名點繳交;
②領準考證時到相關考點繳交。
(三)報名辦法:
1.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必須在報名時間(2017年3月20日~25日;)內登錄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廣東省高職院校五年制高職招生報名系統”(網址:http://www.ecogd.edu.cn/zkpt/)預報名,按要求填報報考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考生基本情況、報考志愿和考試地點。在完成網上報名操作后,請記錄好本人的預報名號和密碼。
2.考生可報考2個院校志愿,每院校3個專業志愿。
3.考生可根據報名系統提示,選定文化課及專業術科考試地點。
4.考生網上報名后,必須在規定時間(2017年3月25日~27日)內,憑預報名號及相關證明材料到指定報名確認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相關報名確認點設置在考生所選擇的文化課考點學校內。報名確認時,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包括:
(1)2017年應屆初中畢業生需提供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或生源學校應屆生證明原件。
(2)往屆初中畢業生需提供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初中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符合報考條件的隨遷子女在報名現場確認時,需提交填寫好的《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五年制高職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審核表》及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含復印件一份),具體材料及疊放順序如下:
1.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證明:提供《就業創業證》(含《廣東省就業失業登記證》)、《勞動合同》、《工商企業登記證》、營業執照、土地承包合同等其中一項有效證明材料;
2.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提供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屋征收(拆遷)補償協議、合法房屋租賃合同及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等其中一項有效證明材料;其父親或母親住所為農村自建房或單位宿舍的,提供房屋產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并按《廣東省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的要求到當地派出所或鄉鎮、街道負責租賃房屋服務管理的機構辦理了居住手續。
3.父親或母親的《廣東省居住證》(在深圳市報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證》);在2014年9月1日前已辦理居住證,且持有的居住證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屬于有效狀態。
4.父親或母親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31日前在我省累計繳費3年以上(含3年)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證明材料。
5.隨遷子女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31日前在我省初中階段學校3年完整學籍(含學籍所在地與父母工作所在地為廣東省內不同地市)的有關證明。
(四)考點設置與選擇
1.專業術科考試考點:考生如報考了我院,須到我院廣州校區(地址:廣州市天河區水蔭橫路十一號)所設考場,參加專業術科考試。
2.文化課考試考點:
參與五年制高職招生的廣東舞蹈戲劇職業學院、廣東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廣東省外語藝術職業學院、廣東食品藥品職業學院、廣東體育職業技術學院、廣東茂名幼兒師范專科學校、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惠州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深圳職業技術學院、揭陽職業技術學院、汕頭職業技術學院、汕尾職業技術學院、羅定職業技術學院、清遠職業技術學院、順德職業技術學院、河源職業技術學院、江門職業技術學院、肇慶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珠海藝術職業學院均設有文化課考點,考生可就近選擇其中任何一個考點參加文化課考試。
3.準考證的發放:
2017年4月13日,考生憑現場報名時的校對回執到所在術科考試考點領取術科準考證。
2017年4月14日,考生憑現場報名時的校對回執到所在文化課考試考點領取文化課準考證,熟悉考場環境。
(五)考試時間:4月14日-15日。各科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 | |
術科考試 | 4月14日 | 08:30—17:00 |
英語 | 4月15日 | 08:30-10:10 |
數學 | 10:40—12:20 | |
語文 | 15:00—17:00 |
注:考生憑準考證及二代身份證參加考試。
五、錄取方式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戲曲表演(粵劇表演)和舞蹈表演錄取時,在專業術科考試合格基礎上,依據考生院校志愿順序和招生計劃,按文化分從高到低投檔,擇優錄取。其中院校內專業志愿之間采取平行方式錄取。在不同考點參加同一類型術科考試的考生術科成績互認。
六、違規處理
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省教育考試院,記入考生誠信電子檔案。
七、相關事宜
(一)考生參加五年制高職招生錄取后,可以繼續參加中考及高中階段學校錄取。
(二)新生入學三個月內,我院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若發現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學院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將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三)本方案由廣東舞蹈戲劇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