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醫科大學創辦于1933年,尊“崇德、精業、團結、奉獻”的校訓,歷經79年的建設和發展,成為云南省唯一一所集教學、科研、醫療為一體的省屬重點高校。學校現有17個學院(部),22個本科專業涵蓋醫學、理學、管理學和社會學科4個學科門類,國家級特色專業4個,國家級精品課程1門,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個(涵蓋17個二級學科)、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6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42個。79年來,培養的7萬余名高級醫學人才扎根邊疆,服務基層,為云南醫藥衛生事業和經濟社會發展及促進民族團結、維護邊疆穩定做出了卓越貢獻。
一、辦學性質及校址
1.學校部委碼:10678
2.校址:各校區校址如下:
(1)呈貢校區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雨花街道春融西路
1168號。郵政編碼:650500
(2)人民西路校區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191號。郵政編碼:650031
2012年錄取的新生將在呈貢校區入學就讀。
3.辦學層次:學校具有招收博士、碩士、本科等多層次的學歷教育資格。
4.辦學類型:國有公辦省屬重點普通高等學校。
5.學習形式:全日制本科根據專業類別,基本學制有四年和五年兩類。
6.畢業證書:完成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學習,修滿規定的學分,準予畢業,頒發昆明醫科大學畢業證書,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條件授予學士學位。
二、招生機構與監督機構
1.成立昆明醫科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
負責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黨委副書記、主管教學工
作的校領導、主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及紀委書記擔任副組長,成員由
教務處、計劃財務處、學生工作處、保衛處、相關學院、紀委和監察
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2.學校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招生工作。
3.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參與招生工作并實施監督。
三、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1.學校根據發展規模、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
需求,制定2012年面向全國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并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各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同時還將通過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
2.學校在各省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當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為準,專業介紹可通過學校網址查詢(http://www.kmmc.cn)。
四、收費標準
按云發改收費[2004]536號文件收取學費住宿費。學費標準: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口腔醫學,法醫學,法學(醫事法學),麻醉學,醫學檢驗學,護理學,藥學,臨床藥學,衛生檢驗,康復治療學,醫學影像學,藥物制劑專業的收費標準為:5000元/年/生;勞動與社會保障,市場營銷專業的收費標準為:4000元/年/生。如政府對本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住宿費標準六人間和四人間分別為800元和1200元。
五、錄取規則
1.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
則;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2.院校志愿錄取遵循志愿優先原則。即先按考生填報的高等院
校志愿順序排隊,再從高分到低分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當省(自治區)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方可錄取第二志愿報考的考生,依此類推。
3.專業錄取遵循分數優先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從高
分到低分依次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果考生第一專業志愿未達到該專業的錄取分數,再看該考生第二專業志愿是否達到錄取分數,依此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但又達到我校錄取分數線的情況下,服從專業調劑者,調整到未錄滿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4.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屬地化管理原則,
執行考生所在各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
5.法醫學專業在云南省內錄取考生,按云南省公安廳規定的男
女生比例錄取,其他專業男女生不限。
6.體檢標準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未列入專業目錄的招生專業,參照相近專業的標準執行。
7.所有招生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學生進校后外語教學語種以英語為主,可選擇法語或泰語。
8.報考本校且符合入學條件的考生,經所在省(自治區)招生
主管部門批準后,學校即向其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一律以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方式寄出。
六、獎勵政策
學校為鼓勵學生在校期間刻苦學習、奮發向上、爭先創優,設立了多項獎學金。
七、助困措施
學校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構建了以“獎、助、勤、貸、補、免”為主線的幫困助學體系。
八、附則
1.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為準。
2.本章程適用于昆明醫科大學本年度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由昆明醫科大學招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3.招生咨詢與錄取信息公布方式
網址:http://www.kmmc.cn
E-mail: kmmczb@hotmail.com
電話:0871-5922957 0871-5372821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雨花街道春融西路 1168號
昆明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