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報考資格條件
1、年齡計算
崗位年齡條件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4月14日。具體如下:
崗位年齡條件為30周歲以下的,考生出生日期應在1986年4月14日至1999年4月14日期間。
崗位年齡條件為35周歲以下的,考生出生日期應在1981年4月14日至1999年4月14日期間。
崗位年齡條件為40周歲以下的,考生出生日期應在1976年4月14日至1999年4月14日期間。
崗位年齡條件為45周歲以下的,考生出生日期應在1971年4月14日至1999年4月14日期間。
應屆畢業生不受崗位年齡條件限制。
2、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3、基層工作經歷起止時間如何界定?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截止日期為2017年4月14日。
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須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4、在企業工作,不能提供勞動合同或工資證明、社保證明,只能提供企業證明的,能否通過基層工作經歷的資格審查?
只有企業出具的證明,不能通過基層工作經歷的資格審查。報名人員可提供其他佐證材料,以證明企業工作經歷。如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供佐證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證明的,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5、2017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2017年畢業的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區報考,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6、招考專業有何要求?
招聘單位根據用人要求,按照《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附件4)進行了專業設置。報考人員應按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職位報考,如所學專業為目錄中舊專業名稱的,按照對應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報考。舊專業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詢招錄機關同意后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職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某職位設置為“企業管理(限:財務管理)(A120202)”,則此專業中財務管理方向的報考人員方可報考,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報考人員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職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職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填寫專業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所學專業與專業目錄中的專業名稱完全相同的直接進行選擇,所學專業為舊專業的按對應的專業名稱選擇,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選擇相近專業。未如實填寫的,造成報名系統無法識別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負。
7、招聘崗位表中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全日制應如何理解?
招聘崗位表中所要求的學歷為報考人員所獲得的最高學歷。社會在職人員應以其已經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應屆高校畢業生以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如,招聘崗位表中要求限本科學歷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
招聘崗位沒有要求學位的,報考人員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考。學位種類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崗位表中“是否要求全日制”為“是”的崗位是指報考人員應具有相應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學歷。
8、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需要提供的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所有材料應在面試前資格審核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機關審核。
9、國(境)外學歷學位在讀人員能否以已取得的其他學歷學位報考?
不能。截至2017年4月14日尚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均視為在讀人員。國(境)外學歷學位的在讀人員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進行報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學歷學位證書進行報考。
10、“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概念。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139號令),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二、關于報名程序
11、填寫報名信息的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內填寫報名信息必須真實、全面、準確。對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學習、任何職。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同時,應準確填寫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以免影響崗位回避事宜的審核。
12、上傳報考照片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內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紅、藍、白底色,100Kb以下)。
上傳虛假照片或未按規定上傳照片(如上傳生活照、半身照或翻拍身份證件等照片),一經發現,即取消報考或考試資格。
13、報考人員可否更改報考崗位。
報考人員在報名階段(2017年4月12日上午9:00至4月14日下午4:00)因個人原因或資格復審不通過可更改報考崗位。資格復審通過后或報名結束后不能更改報考崗位。
建議考生在系統報名成功后盡快到招考單位進行資格復審,以免復審不通過而錯過更改報考崗位的機會。
14、資格復審應提供哪些材料。
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忌毺峁﹫竺到y打印的報名信息表,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資格證書及崗位條件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證明工作年限須提供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社保證明。崗位要求相關工作經驗,若合同中未能全面反映工作內容還須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15、加分細則及審核程序
2014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14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廣東省內“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和“大學生村官”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筆試成績加5分,報考鎮街事業單位的筆試成績加10分。
考生攜帶身份證、廣東省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表于2017年5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到東莞市人力資源局(東莞市南城區鴻福路99號行政辦事中心東樓6樓06室)進行加分審核。未按規定提交加分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三、關于考試及體檢
16、筆試地點在哪里?
筆試地點在東莞市區,具體按準考證提供的地點參加筆試。請報考人員在考試前一天熟悉考場地址和交通路線。
17、居民身份證遺失或正在辦理中,如何參加考試或體檢?
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或體檢。如居民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憑準考證及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或體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臨時居民身份證是唯一可以代替居民身份證作為入場參加考試或體檢的法定居民身份證明憑證,其他任何證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或體檢。
18、居民身份證辦理受理回執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居民身份證明,能否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或體檢?
不能。居民身份證辦理受理回執只能說明公安部門已經受理申請居民身份證補辦手續,是到期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憑證,但不是證明身份的法定證件,不具備證明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居民身份證明,由于缺乏防偽標記,不易辨別真偽,因此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或體檢。
19、咨詢電話
為避免因咨詢電話擁擠而影響報名,考生如有疑問,應先詳細閱讀公告、報考指南及職位表等;如仍有疑問,再電話咨詢。
對公告內容及政策有疑問請致電東莞市人力資源局咨詢電話:0769-22836693。對崗位條件有疑問請致電各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見招聘崗位表(附件1)。對報名系統操作有疑問請致電技術支持電話020-29847177、020-29843055、020-37592366。咨詢時間:2017年3月28日至4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休息時間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