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用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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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杭州市蕭山區2017年各類高中招生工作通知 |
招生辦法 |
杭州市蕭山區2017年高中特長生招生辦法 |
錄取辦法 |
杭州市蕭山區2017年各類高中招生加分/降分錄取辦法 |
招生對象 |
1.在本區學校就讀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 2.本區戶籍在外地就讀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 3.具有各類高中學校在冊學籍號的學生不得報考。 |
考試報名 |
1.區內學校就讀的應屆初三畢業生在畢業學校辦理報名手續。非本區戶籍的應屆初三畢業生,各初中學校必須單獨造冊,上報有無《蕭山區人才居住證》、社保購買及學籍連續三年在冊的情況。 2.本區戶籍往屆初中畢業生、在外地就讀的應屆初三畢業生,于指定日期直接到蕭山區教育考試中心(城廂街道體育路200號)辦理報名手續(報名具體日期另行公告,詳見蕭山教育信息網)。往屆生須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和《義務教育證書》,在外地就讀的應屆初三畢業生須持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由就讀學校從浙江省電子學籍系統中打印的《學生基本信息》表(若在外省學校就讀的,則提供就讀學校從全國電子學籍系統中打印的學生信息表),打印的信息表需加蓋學校公章。 3.報名時考生須按要求正確填寫《蕭山區2017年初中畢業升學報名基本信息登記表》,并由學校統一正確錄入電腦,各初中學校要及時將報名數據上交區教育局高中教育科。 |
招生計劃 |
按全區初中畢業生均能升入高中段學校,各類優質高中招生總數占升學總數比例達到85%的目標,制定各類高中招生計劃。 |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 |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按《蕭山區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實施辦法》(蕭教學〔2008〕11號)執行。 |
各類高中錄取的前置條件 |
1.在第一批次(重高定向分配)錄取時,享受分配政策優惠錄取的學生,其升學成績總分需達到定向分配錄取控制分以上(定向分配錄取控制分的設定標準為蕭中、二中、三中、五中和蕭山實驗高中5所重高錄取總人數110%的名次所對應的分數),并滿足初二、初三兩個學年都在本校就讀的條件。 2.初三畢業生“綜合素質測評”作為中招錄取的前置條件。凡要求升學的考生,其6項評定需獲得4個P等及以上,其中報考第一、二批的考生,其6項評定需獲得3個A等和3個P等及以上。 3.本區戶籍及父母一方持有效的《蕭山區人才居住證》和華(歸)僑子女、港、澳、臺籍的應屆畢業生可報考各類高中。 4.外來務工人員子女,須在本區初中連續就讀滿三年(擁有我區連續三年初中學籍)且父母一方按規定在本區參加相應時段的社會保險滿三年(憑繳納社會保險清單憑證)即可填報全部批次的志愿。不滿足上述條件的只可填報第三批次及第二批次的民辦普高的志愿。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戶籍的學生只需擁有本區初中連續就讀滿三年即可(2018年起無效)。有特殊情況的考生,經個人申請,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可報考各類高中。 5.往屆初中畢業生只允許報考第三批次及第二批次的民辦普高的志愿(非蕭山戶籍往屆生必須在蕭山區畢業并有三年學籍且父母一方按規定在本區參加社會保險滿三年)。 6.第二批次普高錄取的中考總分須在350分以上(含特長班)。 7.特長生報考也需符合上述前置條件。 |
招生考試 |
(一)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由片組織實施,在2017年5月上旬進行,區教育局進行監控和抽測,抽測學科的成績將作為學校年度考核的依據之一。 (二)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其中文化課考試在2017年6月中旬進行,體育考試在2017年4月進行。 (三)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科目、考試形式、答卷時間、滿分分值、計分方式如下: 招生錄取總分由升學考試得分和加分兩部分構成。各類加分項目和加分辦法詳見附件1。 (四)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文化課考試命題工作由杭州市普通教育研究室組織實施。命題以學科《課程標準》和市普通教育研究室編制的《2017年杭州市初中畢業升學文化考試命題實施細則》為依據,加強試題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的聯系,注重考查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正確發揮考試的導向功能,力避偏題、怪題,嚴格控制試卷難度,各學科試卷難度系數控制在0.75左右。 (五)初中畢業升學考試中的體育考試,詳見《關于做好蕭山區2017年初中畢業學生身體素質測試工作的通知》。 (六)初中畢業升學文化課考試的考務工作由蕭山區教育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七)文化課考試試卷采取集中統一網上評卷,評卷工作由蕭山區教育研究室組織實施。 (八)升學考試成績由區教育局高中教育科負責發布,錄取工作由區教育局高中教育科組織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