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東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是隸屬于中山市人民政府東區辦事處管理的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10名。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及中山市有關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人員,且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四)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五)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人員,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六)具體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中山市東區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七)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執業證書和資格證書等。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4月12日,年齡40周歲以下是指1976年4月12日后出生,30周歲以下是指1986年4月12日后出生。
二、報名辦法和要求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報名時間為2017年4月12日-14日(共3天),上午:8:45-12:00;下午:2:45-5:30;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名地點:中山市東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3樓辦公室,具體地址:東區桃苑路16號(奕翠園小區北門對面);交通路線:可乘坐002、032、033、090路公交到奕翠園站下車。聯系電話:0760-89880982,聯系人:張小姐、李小姐。
2、監督電話:0760-88160966。
(二)報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規定時間內在規定地點現場報名。
2、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原則上要求一致。專業代碼參見《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7年版)》(附件3),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在報名時出具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原件。
5、凡屬于“三支一扶”畢業生和符合條件的大學生村官等政策條件加分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不提供或超出報名期限提供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6、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攜帶①填寫清楚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雙面打印一式一份,并張貼彩色證件照片);②居民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資格證書、職業資格等原件和復印件;③工作經歷證明,提供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書面證明(須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勞動合同或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需由社保部門出具)的原件和復印件;④近期小1寸證件彩照2張(底色不限,背面需寫上姓名)。
7、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報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8、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9、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除需提交資格審查所需資料外,還需提交委托書一份(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進行報名。
三、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考試的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一)筆試
1、筆試科目:根據崗位的不同類別采用相應的考試科目,分類設置為A、F類:
A類為醫學類,考試主要內容為醫學“三基”知識;
F類為公衛類,考試主要內容為公衛“三基”知識。
2、筆試時間定于2017年4月22日(星期六)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考試事項見準考證。
現場報名通過資格審查的,須于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上午:8:45-12:00、下午:2:45-5:30到原報名點到原報名地點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不再電話通知),如本人不能到現場領取準考證的,還須提供被委托人的有效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委托書。
3、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4、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東區政務信息網上公布。
(二)面試
1、按照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列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數量,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數如果達不到設定的比例,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
2、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東區政務信息網公布。
3、中山市人民政府東區辦事處成立面試評委小組,統一時間進行面試,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4、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
5、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四、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具體事項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和擬聘資格。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可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其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或放棄考察資格的,可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公示
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中山市東區政務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在政策許可范圍內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人民政府東區辦事處負責解釋。
中山市人民政府東區辦事處
2017年3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