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港口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是隸屬于中山市港口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5名。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及中山市有關文件精神,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以上人員,且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本市本系統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不納入招聘范圍。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養;
(三)年齡要求詳見招聘崗位表;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五)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六)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是否具有工作經歷,應以單位出具證明、勞動合同、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等材料為依據。年齡和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4月12日。45周歲以下指1971年4月12日后出生,40周歲以下指1976年4月12日后出生,30周歲以下指1986年4月12日后出生。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報名時間為2017年4月12日至4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名地點:中山市港口鎮興港中路168號港口鎮人民政府政府大樓3樓301室(中山市港口鎮組織人事辦公室);交通路線:可乘坐019、021、022、055、205、K02、K03、K07路公交車至港口鎮政府站下車;聯系電話:0760-88402235,0760-88411863,聯系人:莢慧、肖旭。
(2)投訴電話:0760-88483939(中山市港口鎮紀委)
(二)報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規定時間內在規定地點現場報名。
(2)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原則上要求一致。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和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在報名時出具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5)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報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畢業未滿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其余的視為社會人員。
(7)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攜帶①填寫清楚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雙面打印一式一份);②居民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執業證書和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③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或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需由社保部門出具)或勞動合同等原件和復印件(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社保部門出具的參保證明、勞動合同只要同時提供其中兩樣便可);④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標準彩色照片2張(背面寫上姓名)。
(8)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考試的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一)筆試
(1)筆試科目:根據崗位的不同類別采用相應的考試科目,分類設置為醫學類、護理類和公衛類:
醫學類,考試主要內容為醫學“三基”知識;
護理類,考試主要內容為護理“三基”知識;
公衛類,考試主要內容為公衛“三基”知識;
(2)筆試時間為2017年4月22日,下午3:00-5:00。
現場報名通過資格審查的,于2017年4月19日至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到原報名點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如本人不能到現場領取準考證的,可憑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領取。
(3)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4)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港口鎮政府網站上公布。
(二)面試
(1)按照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數量,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數如果達不到設定的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
(2)面試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根據不同崗位要求,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和操作技能考試相結合的方式,加考操作技能考試的,按結構化面試和操作技能考試順序進行。面試考試總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50%+操作技能面試成績×50%。面試單科成績(結構化面試、操作技能考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合格線的,不能列為體檢和考察對象。
(3)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港口鎮政府網站上公布。
(4)中山市港口鎮人民政府成立面試評委小組,統一時間進行考評,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5)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注意事項:因報考者個人電話通訊故障聯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時間參加考試者,取消考試資格。
五、體檢
(一)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二)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將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六、考核
(一)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核人選,由中山市港口鎮人民政府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其考察,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棄考核資格的,將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選,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港口鎮政府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在政策許可范圍內辦理相關手續,由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港口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中山市港口鎮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