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第二十五條規定,現將在2017年中國美術學院本科專業校考中被認定為考試違規的35名考生的準考證號、考試科目、違規事實、擬處理意見、處理依據公告如下。考生如對所認定的違規事實存在異議,可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內向我院招生辦或紀監審室陳述和申辯。公告期滿后,我院將依法作出正式處理決定。
公示聯系部門及電話:
招生辦公室:0571-87164630
紀監審室:0571-87164623
中國美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2017年3月31日
2017年中國美術學院本科專業校考違規考生處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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