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東海第二救助飛行隊是交通運輸部東海救助局所屬的公益性事業單位,主要擔負我國臺灣海峽及福建沿海范圍內的海上遇險(難)船舶、航空器、固定設施等的人員搜尋救助和人命救生;承擔海上船舶、固定設施的傷病人員救助;配合海上救助船舶實施海上救助、消防和防污染工作;應地方政府需要執行其他海上和陸地救援工作。現有3架s-76中型救助直升機,在廈門、福州兩地執行救助待命任務。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交通運輸部救撈系統事業單位人員招聘管理暫行辦法》(救撈人字〔2016〕166號)有關規定,根據我隊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名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公開招聘人力資源管理應屆畢業生1名、救助打撈專業應屆畢業生1名、機械機務維修人員應屆畢業生2名、電子機務維修人員應屆畢業生2名,成熟航空醫生1名。
獲聘人員納入國家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
二、報考條件和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履行崗位職責需具備的其他條件。
(二)專業條件:
1.人力資源管理
(1)2017年碩士研究畢業生,人力資源管理專業;
(2)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與組織協調能力,善于信息收集和分析,邏輯思維強,熟練應用辦公軟件,要求性格沉穩、工作細致,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意識;
(3)需參加并取得2017年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合格成績,即總分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于60分。
2.救助打撈專業
(1)2017年全日制本科或碩士研究畢業生,救助打撈專業;
(2)具有良好的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要求性格沉穩、工作細致,為人公正,具有良好的執行力;
(3)需參加并取得2017年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合格成績,即總分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于60分。
3.機械機務
(1)2017年全日制本科民航專業院校畢業,民航機械類專業;
(2)符合民航機務維修人員體檢要求;
(3)英語cet-4及或以上水平。
4.電子機務
(1)2017年全日制本科民航專業院校畢業,民航電子類專業;
(2)符合民航機務維修人員體檢要求;
(3)英語cet-4及或以上水平。
5.成熟航空醫生
(1)持有《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執業助理醫師證書》和《注冊執業醫生證書》;
(2)具有3年或及以上工作經驗;
(3)有航醫工作經驗或經航醫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者優先。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限的;
4.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
5.現役軍人;
6.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此類人員也不得以已經取得的其他學歷報考);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交通運輸部救助打撈局網站(www.crs.gov.cn)和交通運輸人才網(www.hrcc.com)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30日。
2.報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網上報名方式。應聘者將“報名材料”制作成電子版本,發送其電子文檔dhd2fxd@163.com進行報名。
(三)報名材料
1.《東海第二救助飛行隊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表1);
2.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還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所在單位同意報考事業單位證明信》(附件2);
3.2017年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成績證明。
4.在校學生需提供成績單,英語級別相關證書,成熟人員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國外學歷須同時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及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證明;
5.身份證復印件;
6.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
7.其他培訓、獲獎證書證明。
應聘人員請如實填寫提交的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寫信息錯誤而導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四)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
依據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截止后10個工作日內,將通過初審的人員名單在交通運輸部救助打撈局網站(www.crs.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后電話通知參加考試。
2.資格復審
筆試當天還將對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主要審查資歷條件和相關證書的真實性,資格復審時應提供報名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對證件不全或資質不符的,取消筆試資格。
(五)考試方法
1.應屆畢業生
(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經報請交通運輸部東海救助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2)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主要包括專業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根據結果確定成績合格線,隨成績一并公布面試名單;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核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
(3)以上兩項考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成總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2.成熟引進
(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經報請交通運輸部東海救助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2)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主要包括專業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核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
(3)以上兩項考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成總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2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低排序;面試成績仍相同的,中共黨員優先、學歷(學位)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序。體檢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中國民航機務維修人員體檢標準執行。應聘者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申請復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非初始體檢的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重新檢查。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機務維修誠信經歷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再次復查。
在體檢、考察、資格復查中出現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及考察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將擬聘人員在交通運輸部救助打撈局網站(www.crs.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八)聘用
經公示確定的擬聘人員,按照《救撈系統人員錄用調配管理辦法(暫行)》的有關規定向交通運輸部東海救助局報批,獲得批準后與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按事業單位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規定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回避。
(二)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應聘者提供虛假材料的或在考試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所簽聘用合同無效,必要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如因體檢、考察、公示或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等其他原因出現擬聘職位空缺的,將根據具體情況報交通運輸部東海救助局,研究確定是否予以補錄。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92-5734122,聯系人:郭曉軍
監督或投訴電話:0592-5734746 聯系人:羅文春
我們真誠歡迎有志于國家救助事業的青年加入我們的救助飛行隊伍,為服務社會大眾,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貢獻自己的知識和才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