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生產技術專業2017年單獨招生專業技能測試實施細則
(適用范圍:春季高考考生)
根據《淄博職業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和《淄博職業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專業技能測試命題工作實施方案》,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基本原則
考核過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二、組織領導
成立由制藥與生物工程系主任任組長,相關專家、紀檢等工作人員組成的專業技能測試考核工作組,具體負責藥品生產技術專業技能測試的組織實施。
三、考核方式
春季高考考生參加專業技能測試。
測試方式為專業實操,考試時間30分鐘。
考核內容主要測試考生對基礎化學、生物學相關知識的掌握情況,考生根據測試項目要求,按照給定的步驟,完成項目(考生不需要自帶儀器用品)。
四、考核程序
時間:2017年4月15日13:00---16:30
地點:學院北區實訓樓
考試安排:
考生在候考室抽簽確定測試順序。考生按抽簽順序,由小號到大號依次進入專業技能測試候考室,等候測試;考生以組為單位,參加專業技能測試。
五、計分辦法
專業技能測試(滿分150分)。主要從考生操作規范和操作完成質量等方面進行考察。
六、成績確定
專家評委對考生分組進行專業技能測試評分,由工作人員收取評分表,成績統計員當場統計分值。
所有專家評委對考生的評分,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取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專業技能測試得分。
每項測試如果最高分或最低分有相同的情況,則只去掉一個最高分或一個最低分。
七、考核督察
學院紀檢監察室、績效考核辦派員全程實施監督,從專業技能測試、評委評分、評分表的收取及成績統計的整個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