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洪澤區政府部門入圍面試考生的資格復審工作將于2017年4月13日—14日分批次進行,考生接到人社部門通知后,要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所需材料,逾期未提供的,視為復審不合格,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日程安排
1、資格復審時間:
2017年4月13日-4月14日上午8:45—11:30,下午2:15—5:30。
2、資格復審日程安排:
請考生根據自己所報考的單位,按照日程安排參加資格復審:
(1)4月13日資格復審單位:發改委、經信委、司法局、人社局(勞動監察大隊)、農委、衛計委(衛生監督所)、機關事務管理局。
(2)4月14日資格復審單位:金融辦、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黃集街道辦。
(3)公安局崗位考生資格復審另行通知。
二、資格復審地點
淮安市洪澤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會議室(洪澤區北京路105號,淮安市洪澤湖中學對面。)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材料
擬資格復審人員如實填寫
《淮安市考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登記表》一份,并按簡章要求提供下列相應材料:
1、學歷材料
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復印件;考生已經和用人單位簽定《就業協議書》的,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和《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其他考生提供畢業證書復印件。
考生請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在線驗證”進行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查詢,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請打印后一并上交。
2、學位材料
要求取得相應學位的崗位須提供學位證書復印件,同時考生請登錄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學位網)“學位查詢”進行學位查詢并提供查詢頁面截圖的打印件。
3、同意報考證明
A、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B、除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以外的考生,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尚未就業的普通高校往屆畢業生須提供人才服務機構、省或所在院校高校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人事關系代理證明或檔案保管證明)。考生報名后工作單位發生變更的,按現工作單位提供同意報考證明,并在備注欄注明。大學生村官考生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除所在鄉(鎮)政府蓋章外還需加蓋縣(區)組織部門公章。事業單位在編考生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除所在單位蓋章外還需加蓋主管單位公章。
4、身份證復印件
5、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人員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符合夫妻分居條件須提供結婚證、在淮一方身份證、戶口簿和單位證明;
(2)符合父母身邊無子女條件須提供父母戶籍地派出所和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3)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提供師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的隨軍批復;
以上材料為復印件的,還須交驗原件(已經和用人單位簽定《就業協議書》的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已簽約的《就業協議書》,可不交驗《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但須在復印件上對其真實性作出承諾并簽字)。
淮安市洪澤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