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浙江省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人數
計劃選調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參公)工作人員8名,專業不限,性別不限。(附件1)。
資格確認合格人數與選調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1。如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相應核減選調人數。
二、選調對象
原戶籍為諸暨市(含現戶口仍在諸暨市),現在諸暨市外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公務員或參公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熱愛本職工作,業績突出;
2.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4月17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3.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有兩年以上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經歷(計算工作年限以2017年4月17日為截止時間,年限按足年計算);
5.歷年年度考核等次為稱職(合格)及以上;
6.報名對象須經現工作單位書面證明同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曾受過黨紀、政紀及以上處分的,或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3.按照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現場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考核計分、體檢、考察、公示、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26、27日二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05室(諸暨市暨陽街道永昌路12號)
3.報名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1)《2017年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2017年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個人基本條件評價表》(現場報名時領取并填寫);
(3)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歷年年度考核等次情況證明;
(5)工作年限證明和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6)中層正副職任命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7)參加工作后獲獎情況原件及復印件;
(8)正面二寸免冠照2張。
上述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凡因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
(二)資格審核
對報名人員提供的原始資料進行資格審核,符合條件者入圍面試,不符合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
入圍面試人員現場填寫《2017年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個人基本條件評價表》。從能崗相適的要求,對相關要素進行量化,設置分值和權重進行加分。加分得分=個人基本條件評價表總分÷10,加分得分最高不超過10分。
資格審核通過人數與選調人數比例如超過4:1(不含),需增加筆試環節,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入圍面試。
(三)面試
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核計分
加分得分和面試成績得分兩項之和為選調總分。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若增加筆試環節,則選調總分=筆試成績得分÷2+面試成績得分÷2+加分得分。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五)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由本局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體檢對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選調的依據。
因選調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辦理調動手續前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選調職位空缺,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遞補。
(六)公示、調動
體檢、考察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對象,并在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選調人員沒有異議或所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選調的,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選調人員無正當理由三個月內未能辦理調動手續的,取消選調資格,相應職位不再遞補。
五、工作要求
本次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程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
聯系人: 蔣正道 聯系電話:0575-89075637
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