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衛生幼兒園屬海口市教育局直屬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經報市人社局、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同意,我單位擬面向全國自主公開招聘若干名事業編制教師,現將公開招聘相關工作事項予以公告。
一、招聘人數、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4名幼兒教師(專業技術崗)。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范圍
面向全國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條件(詳見附表);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或者受到處理的;
(5)與招聘單位應當回避的;
(6)海南省在編教師;
(7)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宜報考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 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市人社局網站和市教育局網站發布,信息公布時限為10個工作日。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7年5月9日—1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8:00
3.報名地點:海口市衛生幼兒園辦公室(海口市瓊山區首丹村63號)。
4.報名要求:應聘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公告,了解招聘的對象、應聘條件等情況。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填寫《海口市衛生幼兒園自主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自行下載);并提供本人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主要獲獎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驗原件留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張(背面均寫上名字),屬于在職人員的,需提交原單位同意報名和流動的證明。
5.報名注意事項: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所填內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合事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經查實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和辦理相關解聘手續。報名材料不退還。
(三)資格審查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名竟聘人員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公開報名后招聘崗位數與竟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竟聘人員未達不到1:3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資格初審合格竟聘人員名單通過市教育局網站公布,并發放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部分,各部分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按照40%、60%的比重計入綜合成績。依據“四舍五入”法,綜合成績折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